6.下列是幾項對於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時酌減班級人數的規定,請依據《新竹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則及輔導辦法》,選出符合國中階段規範者: 【甲】:每安置一人酌減普通生三名【乙】:每班至多安置三名身障生 【丙】:每班安置超過四名時得增聘教師助理員【丁】班級人數酌減後每班人數不得低於二十四名
(A)甲乙
(B)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 .
詳解 (共 7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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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每安置一人酌減普通生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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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條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該班學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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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每安置一人酌減普通生三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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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110 年 2 月 25 日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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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身障學生就讀之普通班,經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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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教學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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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題目:6.下列是幾項對於身心障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