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實務上由船東負責船舶管理,負擔固定成本,而由傭船人負責營運,負擔營運成本之傭船方式,稱之為:
(A)論時傭船
(B)論程傭船
(C)航次傭船
(D)光船傭船
統計: A(445), B(217), C(19), D(132), E(0) #178409
詳解 (共 6 筆)
許博是您好
線上題庫-運輸學其中一題
實務上由船東負責船舶管理,負擔固定成本,而由傭船人負責營運,負擔營運成本之傭船方式,稱之為:
A.論時傭船 B.論程傭船 C.航次傭船 D.光船傭船
答案為 A
請問此題之答案是否正確?
Ans:
讀者您好:
關於您的提問回覆如后,請查照
運輸學題庫
正確答案為(A),正確無誤
1.論程傭船:固定及變動成本為船東負擔
2.論時傭船:固定成本為船東負擔,變動成本為傭船人負擔
3.光船租賃:固定及變動成本皆為傭船人負擔
(以上為鼎文文化集團老師群協助解答)
不好意思我眼殘把 程與時看錯 ,營運就是變動成本無誤。
論程可以想成船東這一段我全包了,都要負責。
論時可以想成船東只是這段時間幫你開船,只負責他本來的部分
一、論程傭船合約:為承攬運送契約之一種,以完成貨物運送為目的。乃船舶所有人(或運送人)與傭船人(或託運人)協議,以約定每貨運噸運價,或總額運費若干為報酬,將船艙之一部或全部,供傭船人在指定港口間,從事一次或多次特定貸物運送所簽訂之傭船合約。船舶所有人仍占有船舶、控制營運及管理權;自行僱請船長及海員,並負擔一切管理及營運費用。傭船人僅居託運人之地位。通常多限制傭船人裝卸期限。
二、論時傭船合約:亦為承攬運送契約之一種,以完成運送為目的。乃船舶所有人(或運送人)與傭船人(或託運人)協議,約定以每月每載重噸,或每天傭船費(俗稱租金)若干為報酬,將船艙全都包予傭船人,在特定期間,從事約定範圍內之航線及貨物運送,所簽訂之傭船合約。船舶所有人亦占有船舶,並仍控制管理權;船舶所有人僱請船長及海員,並負擔管理費用。傭船人則取得營運權,自須負擔一切營運費用。傭船期間,通常為數月至三、五年不等。
三、空船(光船)租船合約:為租賃契約之一種,以船舶租予租船人占有使用為目的。乃船舶所有人與租船人協議,以每月每船舶載重噸租金若干為報酬,將空船置於租船人占有下在特定期限、航線及貨物範圍內,從事營運所簽訂之租船合約。租船人取得船舶之管理及營運權,租船人自請船長及海員,並負擔一切管理及營運費用。船舶所有人僅保留船舶之所有權,僅負擔船舶之折舊及保險而已。此種合約租期較長,有長達十年或十五年者。
論程傭船:固定及變動成本為船東負擔。 那傭船人負責營運,負擔營運成本。
我想問的是何謂變動成本 & 營運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