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消費借貸之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現為百分之十六)者:
(A)該約定無效
(B)該約定得撤銷
(C)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D)該約定效力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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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1), B(361), C(6899), D(108), E(0) #136945
統計: A(1021), B(361), C(6899), D(108), E(0) #136945
詳解 (共 6 筆)
#436813
民事雙方同意的約定都是有效的,這是契約自由。
但是法律為了保護借貸人,才規定最高利息,所以對於超過最高利息的部分債權人無請求權,但是債務人若是願意給付,債權人當然能收,就算債務人知道其實可以不用給付超出的利息,債權人也無不當得利之問題,也不用退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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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7151
民法第 205 條
約定利率,超過週年百分之二十者,債權人對於超過部分之利息,無請求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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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38215
答案不應該是c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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