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依據刑事訴訟法,下列何程序必須由律師強制代理?
(A)自訴
(B)聲請再議
(C)抗告
(D)非常上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722), B(322), C(400), D(945), E(0) #135833

詳解 (共 9 筆)

#122957


陳老師教的 順便複習

被害人+檢察官=>告訴

第三人+檢察官=>告發

檢察官+法院=>公訴

被害人(應委任律師)+法院=>自訴

以下上課心得整理 敘述得可能不好

你有錢又想趕快討回公道 就去請律師幫你

你沒錢又不急著討回公道 就找檢察官幫你

208
2
#108651

刑訴法第319條第二項:「自訴之提起,應委任律師行之。」
27
0
#1552748

被害人(自己)=>告訴

被害人(應委任律師)=>自訴

檢察官=>公訴

第三人=>告發

20
0
#339453
謝謝幫忙復習陳小宇老師教的!另人印象深刻!
9
0
#5028131

目前訴訟強制律師代理的有:民事三審上訴、刑事三審上訴、刑事自訴。

8
0
#123194

樓上的,...感恩!
6
0
#5856902

刑事訴訟法規定須律師強制代理的有:
1.上訴至第三審(最高法院)
2.自訴
3.向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

(B)聲請再議→對於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不服,由檢察官向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C)抗告→對於未確定之裁定不服,由原審級法院向上級法院提起抗告
(D)非常上訴→對於已確定之判決不服,並以審判違背法令為理由,由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5
0
#2079881
被害人+檢察官=>告訴第三人+檢察...
(共 6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3
0
#122239

搞不清何時是自訴?上訴?告訴?之類的題型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