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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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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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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4年 - 臺北縣94學年度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暨代理代課教師聯合筆試試題 科目:特殊教育(身障)#1390
年份:
94年
科目:
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77.學習障礙者由甲單位發給證明文件;身心障礙者由乙單位發給身障手冊。上述的甲單位和乙單位各為:
(A)鑑輔會、社會局
(B)社會局、社會局
(C)教育部、社會局
(D)鑑輔會、教育部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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