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0.關於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職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辦理各校教師會之立案事項
(B)辦理公立國民中小學校長之初選工作
(C)劃分國民中小學學區並分發學生入學
(D)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之首長為強迫入學委員會的副主任委員 (98教育原理與制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890), B(155), C(312), D(638), E(0) #82603
統計: A(890), B(155), C(312), D(638), E(0) #82603
詳解 (共 9 筆)
#48307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37
9
#784844
人民團體法
第3條 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所以(A)選項應是各縣(市)政府的職務,非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即教育局)的職務。
34
0
#566510
題幹中的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指的是各縣市的教育局
而根據教師法第26條第二項:
各級教師組織之設立,應依人民團體法規定向該管主管機關申請報備、立案。
→這裡的主管機關不是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兩者不同。
以上是我的理解,不知有無錯誤?
16
0
#364054
回4F,縣市長是強迫委員會的主任委員
教育局長是副主任委員
13
0
#805926
強迫入學條例第三條直轄市、縣(市)為辦理強迫入學事宜,設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長、教育、民政、財政、主計、警政、社政等單位主管及鄉(鎮、市、區)長組織之;以直轄市、縣(市)長為主任委員。此條文100條才修正,己刪除 教育局長是副主任委員
,但當年答案D還是對的
,但當年答案D還是對的
6
0
#287331
D是.. 副主任委員
4
0
#287255
第 3 條 -直轄市、縣(市)為辦理強迫入學事宜,設直轄市、縣(市)強迫入學委員會,由直轄市、縣(市)長、教育、民政、財政、主計、警政、社政等單位主管及鄉(鎮、市、區)長組織之;以直轄市、縣(市)長為主任委員。
D錯吧?! A若不是少了"人民團體法",應該對吧?
3
0
#994644
我查了教育部有關教師會成立條文以及內政部人民團體法的組織條例等等 終於有一點明白了~~
1
0
#248757
所以錯的點是
各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要幫教師會立案
只是選項缺少要先經過[人民團體法]囉?
是這樣嗎?
0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