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此 之行政罰不包含下列何者?
(A)處以怠金
(B)吊扣執照
(C)勒令停工
(D)停止營業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952), B(94), C(96), D(127), E(0) #3524869
統計: A(952), B(94), C(96), D(127), E(0) #3524869
詳解 (共 5 筆)
#6629031
地方制度法 第26條
第2、3項
直轄市法規、縣(市)規章就違反地方自治事項之行政業務者,得規定處以罰鍰或其他種類之行政罰。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其為罰鍰之處罰,逾期不繳納者,得依相關法律移送強制執行。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前項罰鍰之處罰,最高以新臺幣十萬元為限;並得規定連續處罰之。其他行政罰之種類限於勒令停工、停止營業、吊扣執照或其他一定期限內限制或禁止為一定行為之不利處分。
37
0
#7270850
(A) 處以怠金→行政執行法
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