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粹主義對於代議政治的批評:
(1)代議政治的代表性不足:
理論上,代議政治的目的是讓民意代表成為人民意志的代言人,然實際上,選出的代表往往基於個人理性自利、政黨政治運作下的黨派立場與菁英以錢權影響政府議程設定,導致代議士常常思考的是如何謀求自利,不斷在權力競逐中膨脹,逐漸脫離選民控制。
(2)菁英長期壟斷權力:
由於民眾難以打進代議政治的權力圈,使得只有社會上的少數利用資源與自身優勢進入權力核心,長期掌控政府議程與整體社會走向,與代議原初的『人民主權』相悖,還可能讓菁英透過政治資本保護自己的利益,忽視基層人民的需求。且競選時,少數富貴人士、大小企業、利益團體傾囊政治獻金,彷彿使選舉成為少數人的金錢遊戲。
(3)代議政治的遲緩:
由於代議政治下須透過議會內黨團協商以及與外界妥協,導致民意在這過程不斷被轉化與扭曲,最終產出未必使各方滿意;且當社會出現諸如經濟不景氣與處理突發社會議題時,代議政府常表現出反應過慢,無法快速應對情勢的變化與符合人民的急切需求;相較之下,民粹主義強調直接回應民意,並試圖藉由簡化決策過程來避免代議政治的遲緩與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