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文:(60 分) 法庭上正進行偷竊案件審理。法官最後詢問:「老婦人!妳為何一再竊取超市的 麵包?」老婦哀戚地說:「孫子多日沒吃東西,我身上也沒有錢……。」此後一 片沈寂,旁聽席的人都在等待宣判。終於法槌敲下,庭長說:「偷竊屬實,貧窮 可憫,依法輕判拘役七日,亦可易科罰金三千。」老婦聞判,低頭不停地哭泣。 旁聽席的人都望著庭長。庭長不疾不徐,從身上掏出三千元,請法警帶老婦去 結案。從這則故事中,可看到法官既行公義,又富憐憫之心。目前社會上公義 與憐憫抉擇兩難的事情也經常發生,請以「公義與憐憫」為題,作文一篇,闡 述己見。

詳解 (共 7 筆)

詳解 提供者:Ching-Jung Yang
我常聽人說「臺灣法律都是講人情的」,這句話我聽了很不以為然。法律的主要目的不外乎是為了讓公義得以伸張,執法人員只要看證據辦事,做好份內的工作就好,其它如同情、憐憫、悲情或其他人觀感等情緒化的感受之後再來處理,法律之前人人平等,什麼也都要擺一邊。不管別人怎麼抗議司法不公、怎麼說判決有違人情都是不應該顧慮的。憐憫的心是很值得重視的美德,可是不能被濫用,那不是憐憫真正的用意。如同法院中的正義女神蒙著眼睛,只憑著心智去審判任何有罪的人,不讓自己被感情牽著走,犯了什麼錯,就要承擔什麼後果。 在公義與憐憫兩方到底要選擇和者一直是執法人員的考驗,選擇了憐憫就違背自己的專業態度;選擇公義不但會面對社會大眾的輿論指責,在良心上也會不安。假如在這樣的情況下:在審理一件偷竊案的法庭上,孱弱、貧窮的嫌犯在底下瑟瑟發抖,嚴肅、高高在上的法官正準備宣布審判結果。以普通人的角度來看,都會忍不住想請求法官看在嫌犯家境貧窮、走投無路、又沒有犯多嚴重過錯的份上網開一面。但我們不能忽略的是,「千里之堤,潰於蟻穴」,這個法家警惕的話語無非是在說,即使是小錯也不能夠忽略。所謂「憎罪不憎人」,審判所追究與處罰的是犯罪的惡心,而不是憎惡那個人。法律所規定的處罰就是要讓人知所警惕,要讓他們知道,不管原因為何,只要觸犯了法律,就要付出代價。我們生長在這個國家,受到這個國家的保護,享有這個國家的資源,要維持這個國家的運作,繼續享有這個安全的環境,人人就應該要遵守這個國家的法律。春秋時的兵法家孫武在練兵時,即使國王的愛妾藐視指揮他也照樣要祭出重典。只要是依照公理,自然沒有人敢反駁判決。雖然有人認為法律造成冤獄就是公益的失敗,那我們更應該懂得瓜田李下的道理,避免自己惹上嫌疑同樣也是值得注意的。法律要正常運作就該照著做的方法進行,不該受其它事情左右。 就像大自然的運行法則一樣,不做好水土保持,就會有土石流;碳排放量沒控管好的結果,就是氣候異常、天災橫生,任何人都躲不過。大自然無情,法律也一樣。當一個法官面對一個可憐的罪犯,即使心生憐憫,也不能忘記觸犯法律該有的刑罰。我們同情一個犯罪的人時,更要同情他犯罪時的心態,還有因為他犯的罪而受害的其他人,而法官能做的,就是如何告誡他下次不要再犯同樣的錯。漢代擔任廷尉的張釋之就算對一個不小心嚇到皇帝的馬的人也會處以適當的刑罰,如果要對犯人表示一點好心,那就等審判後再予以周濟了。
詳解 提供者:Alice Ou
公義與憐憫 監視器內,身行微胖,衣衫單薄,帶著鴨舌帽的男子,坐在人來人往的休息椅上,附近有一對父子,才剛坐下,爸爸正在幫兒子清潔腳上的沙,旁邊還有另兩組單身男女,坐著休息等人,一副閒常悠遊的午後,突然,帶著鴨舌帽的男子衝向前方的垃圾桶,把它舉起來往前方丟,揮出的垃圾差點灑在父子身上,爸爸顧不得兒子腳上沒穿鞋,趕緊抱著孩子往外面衝,旁邊的女子回頭還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鴨舌帽的男子又走到牆邊,舉起消防用的滅火器往地上摔,四處大家四散,沒有人敢靠近.男子據靠近他的保全說,他心情不好要發洩他的情緒. 以地方公共遊憩場所來看,損失的賠償,客人的精神損傷,這名男子像顆不定時炸彈,他自己一個人,看似無害,卻不知道他的包裡,或是他的行為是否會在下一秒影響他人的人身安全,在他所謂的必要的發洩情緒上,差點打中他人的額頭,用垃圾桶,滅火起的噴頭斷掉,無法修理 ,他本人無法溝通,只有喃喃自語,而他的家人卻不在他的身邊. 事後遊憩場所自行吸收損害,因這位鴨舌帽先生還是陸續來訪三次,都是一個人,但園區有經驗,只要他進來,保全都會遠遠的跟著,員工也會繃緊神經,希望在他下次抒發情緒時不會傷害到任何人,或是園區就會報警,請他的家人來處理,或是限制.但在還沒再次發生前,園區看到這位先生前往,總會如臨大敵,希望他這次心情愉快,不要在次發狂.
詳解 提供者:米居
一、世上各行各業 社會被層層的法律網包覆 人們處在天秤的兩端 許多人深怕動輒得咎 而選擇明哲保身 二、公義與憐憫為立身處世的根本 兩方須平衡 若偏重其中一方 將招致不好的後果 例如:太過於著重公義 成了所謂的正義魔人 太過於憐憫 又顯失公平正義 三、警察取締違法攤販 拿錢資助 酌量檢罰鍰、舉報親人違法行為等等 四、須時常獨立思考 不受旁人影響 而不人云亦云!
詳解 提供者:幸好考上了不用切==
就打超過十個字就可以了是吧?
詳解 提供者:小孟
一、大概敘述題意、開門見山 二、講述公義與憐憫的必要性及重要性 三、適當舉例 四、結論,加個名言
詳解 提供者:sonic young
如果以圖形來表示的話,個人認為公益就像一
詳解 提供者:zero lei

 

法庭上,老婦為飢餓的孫子偷竊麵包,法官依法判處拘役,卻又自掏腰包代繳罰金。這一幕,宛如一則簡短的寓言,將「公義」與「憐憫」兩個看似衝突的價值,同時展現在我們眼前。法官的判決,既未因憐憫而枉法,也未因執法而喪失溫度,他的做法為我們揭示了一個深刻的道理:公義與憐憫,並非水火不容的兩端,而是撐起一個公平社會的兩根支柱。

 

公義,是社會運作的基石。它要求我們明辨是非、賞罰分明,讓每個人為自己的行為負責。正如同台灣糖業之父——新渡戶稻造《武士道》所言:「公義是支撐靈魂的骨架,缺乏正義,再多的才華與溫情,也不過是軟弱無力的軀殼。」故事中的法官若因憐憫老婦的處境而逕自判決無罪,表面上是體恤弱勢,實則動搖了法律的根基。偷竊就是偷竊,貧困可以諒解,但不能改變行為的本質。倘若人人都能以「不得已」為由逾越界線,社會的秩序將蕩然無存。孔子強調「見得思義」,正是提醒我們在利益與慾望面前,仍需堅守那道是非的底線。

 

然而,公義若缺乏憐憫,便可能淪為冰冷的算計。聖經有云:「沒有公義的仁慈只是軟弱,沒有仁慈的公義則是殘酷。」若法官僅機械式地宣判拘役,而對老婦的困境無動於衷,那麼這樣的公義,與其說是正義,不如說是對弱者的二次傷害。真正的公義,應當看見每一個判決背後活生生的人。老婦偷竊是錯,但她的錯源自對孫子的愛與生存的絕望。法官若看不見這一點,便無法做出真正「公正」的判決——因為公正的本質,是讓每個人得到他「應得」的對待,而老婦應得的,不應只有懲罰,還應有一份對她處境的體諒。

 

這便帶出一個更深層的思考:公義與憐憫,在本質上並非對立,而是互補。公義劃定的是行為的界線,憐憫觸及的是行為背後的人。法官的判決之所以動人,正在於他兩者兼顧——以拘役維護了法律的尊嚴,以代繳罰金回應了人間的苦難。這讓人想起聖經中的另一句話:「慈愛與誠實彼此相遇,公義與和平彼此相親。」當慈愛與誠實相遇,當公義與和平相親,社會才能成為一個既有原則、又有溫度的所在。

 

放眼當代社會,這樣的兩難無處不在。面對違法亂紀的企業,我們該嚴懲以儆效尤,還是考量其背後數以千計的員工家庭?面對誤入歧途的青少年,我們該依法究責,還是給予更生機會?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但法官的故事給了我們一個方向:真正的智慧,不在於偏執一端,而在於找到那個讓公義與憐憫並存的平衡點。懲罰可以是教育的一種形式,寬容也可以是引導的一種手段。關鍵在於,我們能否在每一次的抉擇中,既看見抽象的規則,也看見具體的人。

 

公義是社會的骨架,讓群體得以站立;憐憫是社會的血肉,讓生命得以溫潤。沒有骨架,血肉無所依附;沒有血肉,骨架只是森森白骨。願我們的社會,在每一次公義與憐憫的抉擇中,都能找到那個讓兩者並存的道路——讓法律不失其尊嚴,也讓人心不失其溫度。

 

PS:正式寫作時,把新渡戶稻造《武士道》改成聖經或孔孟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