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的定義、構成要素與形成 1.定位與要素 國家是指居住於特定地區之人民,為了共同目的結合而成的強制性、永久性、持續性之政治團體。該團體具有以下要素: (1)人民:國家組成的基本份子。人民創造法律與政府,同時做為國家法律的規範對象。在法律的規範下,人民和國家間具有相互的權利及義務。 (2)領土:作為人民居住的領域及國家統治權威行使的範圍。 (3)政府:一套組織規則和特定人員的組合,乃國家機關的總稱,有此組織方得以執行國家意志。 (4)主權:國家為實現團體目標所須具備的力量,即國家所具有政策制定與執行的最高權威。此最高權威乃是最強統治權力及最高正當性的綜合體。 2.形成 (1)觀念論:Hegel從觀念論的角度出發,以本質存有的世界精神的開展為主體,展開辯證過程。世界精神經歷三階段辯證環節之後的最終型態即為國家。 (2)功能論:國家乃一組維護社會秩序及穩定的制度。 (3)組織論:國家為政治制度、公共機構。公共機構是一組為了維持社會秩序,而由公共經費支持的公共性、集體性組織。因此,國家是由政府制度所組成,一切實體政治皆屬之。 (二)國家的危機 學界認為國家在建立之後會面臨的危機一般有以下幾種: 1.認同危機:為首先出現,且必須解決之危機。指多元族群因難以建立一致認同,使其建立的民族國家將因人民缺乏統一的國家認同而存在分裂的危機。 2.合法性危機:指政治效忠最終對象性質的變遷。新興國家在建立與發展時,若僅具有強制力,而缺乏人民的自願性服從,將使國家的統治基礎呈現不穩定的狀態。 3.命令貫徹的危機:國家的有效統治仰賴法令貫徹於社會成員中,法令的無法貫徹將嚴重阻礙國家統治的穩定與發展。 4.參與危機:即政治參與管道或相關機制未能應付人民參與政治的需求所造成之困境。此時若一昧擴大參與管道,將使政治系統因負荷過重而崩潰。 5.分配危機:國家於發展過程中,須介入社會財富重分配及社會公平諸問題,若國家在這方面應對不當,將會影響民眾的觀感及政治系統的穩定。 (三)全球化對國家的影響 學界認為全球化對國家的影響有以下幾種: 1. 國家政治層次的空洞化:超國家層次的權力機制對國家的強大影響力,使國家層次的政府在自主性及自主目標的設定因受到干涉而空洞化。 2. 社會經濟發展選擇模式的窄化:全球資本主義的運作有其規範,並由超國家層次的權力機制維持。如WTO對各成員國貿易行為的約制,限制了各國經貿政策的選擇。 3. 傳統國家能力遭剝奪:全球化產生了區域化與在地化的現象,使傳統國家的治理權力發生轉移。如地方政府自行辦理國際性活動(如宜蘭童玩節),打破了傳統由中央政府壟斷國際交往的局面。 4. 嚴重的貧富差距:無論國家內部或國家之間,全球化都會造成貧富差距擴大、資源分配兩極化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