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關於物權變動,有公示原則及公信原則等二大原則。請依民法物權編的規定說明上 述原則的內容。(3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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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民法第758條乃不動產物權變動公示原則之體現:「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土地法》為《民法》特別法,《土地法》第43條規定:「依本法所為之登記,有絕對效力。」賦予土地登記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