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文(30 分) 試擬交通部致所轄各港務公司函:為改良港埠環境,請各港務公司依自身 之人文資源、地理環境、教育訓練之特性,研擬三年期之發展計畫,於到 文兩個月內送本部彙整,以利推動後續政策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