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意的意涵 所謂的民意,是指一般社會大眾對某一議題透過語言、文字或行為來表達自己的看法或態度、立場。 (二)民意的特性 因社會大眾各自的階層、認知與立場的不同,使其民意表達具有以下的特性: 1.強度因問題而定:多數人的意見強弱通常視其是否為其所關心的議題而定,一般來說,越切身的議題,意見反應越強。 2.價值觀議題反應較穩定,其他則視情勢發展而變動:涉及基本價值判定的問題,因民眾對此已有定見,使其表現較為穩定;其他問題則需視後來情勢的演變而定,一夕數變也在意料之中。 3.相當程度的意見不一定會表現出來:一般人都會將自己對某議題的意見直接表現出來,但有時會因為某些特殊因素,而選擇不表態,或是假意支持某一方。 (三)政府瞭解民意的管道 政府通常會透過以下的管道來瞭解民意: 1.選舉的結果:民主國家常用選舉的方式推舉政府首長和議員代表,因此透過選舉的結果就可以得知選民比較偏好那些政黨或候選人的主張。 2.公聽會:政府若要推展重大政策,常會邀集相關的部會首長以及專家學者,舉辦公聽會來對民眾說明為何要推動該政策。政府同時也可透拓與會民眾的意見表達,而測知民眾的意向。 3.輿論:民眾的意見最常匯聚於各媒體、壓力團體和政黨之中,以形成輿論,政府可藉由輿論的動向了解民意。 4.民意調查:政府可透過委託相關機構,或是自行舉辦民意調查,從調查的結果來了解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