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人資料保護是資訊管理的重要任務。根據我國「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個人資料的範圍,除了習知的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聯絡方式和社會活動以外,還包括那些?請再具體列舉您所知悉的三種個人資料。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利用之原則為何?當事人對保存在公務機關的個人資料,有何不得預先拋棄或以特約限制之權利?(15分)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1.除一般個資外,仍有特種資料如基因、醫療紀錄(如健康檢查、就診紀錄)及犯罪紀錄等
2.
1) 3種 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
2) 公務機關對個人資料之蒐集或利用之原則:
除特種個人資料(指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及犯罪前科)外,應有特定目的,並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內。(二)經當事人書面同意。(三)對當事人權益無侵害。
3. (* 怪怪的 *)
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
三、請求補充或更正。
四、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五、請求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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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歷 基因 犯罪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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