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中,該管法院對於逃亡中的被告可以對其他轄區的法院寄送通緝書。」「調查 中,司法警察在犯罪嫌疑人逃亡時,可對其他轄區的檢察署寄送通緝書。」請問: 依刑事訴訟法規定,上面這兩種說法是否完全正確?(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