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public.tw/prog/gavin/reference/rfile/FD-20171211091326-NV0.pdf
(一) 目前已出現具有民主意涵的課責機制
將公民參與及資訊科技相結合的概念就是「電子民主參與」,是新的民主課責機制。 分為 :
1.「電子化政府資訊公開」: 主動提供與公民要求,是單向的關係。
2.「電子化政策諮詢」: 民眾對政府施政提供意見以及回饋意見的管道,是雙向關係。
如 : 提供表格下載、資料的申報,以及特定政策公告,蒐集相關意見。
3.「電子化決策參與」: 為電子民主終極目的,即公民積極參與政策議程設定與政策對話,但最終決定的責任仍在於政府,是雙向夥伴關係。
(二)民主課責機制下公民的角色轉換
由於資訊與通訊科技(ICTs)的進步,公共管理者應從思考公民是決策者、公民是顧客、公民是受益者以及公民是義務者,四個同時存在的角色關係來理解政府與公民之關係。
(一)目前具民主意涵之課責機制
1.互動課責(政府部門將將統計數據電腦化 並按日其 星期 月份獲年度進行階層式的彙整 甚至與地理資訊系統GIS相互結合 使公民可依照其需求和其關注的面向 結合政府所提供之不同的資訊來源對此些多樣化資料進行勾稽和交叉比對 檢視其是否有相互衝突之處 或是透過密集的線上公聽會和公民互動 共同找出問題和決定目標區域 使公共服務達到3F的效果(更扁平 更快速 更友善)
2.動態課責(政府已開放資料之系統為基礎 讓公民可以藉由此些資料向政府問責 並隨時確保公共服務的傳輸和政府的行動是否均在常軌上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建立專屬網站 隨時公布相關資訊)
3.公民提案課責(開放政府 國發會公共政策參與平台 提供民主體性 使公民可以利用其觀察或收集之資料 要求政府當局採取行動或為其政策負責公民在此課責機制下 不僅要求政府負責 公民本身在此過程中 也扮演著處理社會問題和政策議題討論層面上之主要角色)
(二)課責機制下公民角色之轉換
在當代社會的課責機制下 公民也扮演著以下幾種角色 具有多重身分
(受主使合資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