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處罰 A 動物醫院時,應否讓甲或乙陳述意見?理由何在?(10 分)

詳解 (共 3 筆)

詳解 提供者:patrick0013
行程法第106條,行政處分應讓當事人陳述意見,此案並無第107條所列不需給予陳述意見機會之理由。
詳解 提供者:神奇帥豬豬
應要讓甲或乙陳述意見,乃源於行政程序法第120條規定,做成行政處分前應讓受處分人有七天時間陳述意見。
詳解 提供者:(感謝阿摩,已上榜)劉育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