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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01年 - 國立基隆特殊教育學校101學年度第1次教師甄試試題#16181
科目:教甄◆身心障礙組
年份:10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一) 根據最新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有那些參與權?又學校教師如何促進家長參與?(10分)

詳解 (共 10 筆)

詳解 提供者:Jiun Yi Swei
一、根據最新特殊教育法,身障家長可參與1個別化教育計畫2特推會3鑑輔會之鑑定4家長會 二、學校可藉由1聯絡簿2電話訪問3通知單4家庭訪問等,給予家長正確的知識,並鼓勵其參與。
詳解 提供者:楊黑瓜

一、根據特殊教育法最新規定,家長可參與以下特殊教育相關會議: 1.各主管機關設立之特殊教育諮詢會(家長代表) 2.各主管機關設立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家長代表)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學校應邀請家長) 4.高等教育階段學校之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學校應邀請家長) 5.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家長代表) 6.高等教育階段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家長代表) 7.學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二、促進家長參與 (一)聯繫邀請方面: 1.主動與家長聯絡,可多利用電話、Line、家訪 2.主動告知家長會議時間點及與會人員 3.提供多元的參與方式,以因應家長需求。 (三)教師方面 1.與家長溝通對其身障子女的教育理念 2.對家長態度尊重、親切 3.對家長意見表示尊重並給予充分時間表達 (二)使家長了解方面: 1.使用簡單畫的內容或圖像表達 2.使用簡單的詞語,避免專業術語 3.安排專人解釋會議過程 4.製作會議工作手冊

詳解 提供者:kame60831101
(一)根據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有以下參與權 1.參與訂定子女的IEP,並參與會議:IEP應以團隊合作的方式訂定,且必須邀請家長參與,必要時,家長可以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陪同。 2.專團提供服務的同意權及參與權:專業團隊在提供服務時,應徵詢家長的同意,並主動邀請家長參與,服務後並應通知結果。 3.校內特殊教育事務推動的參與權:身心障礙學生家長至少應有一人為學校的家長會常務委員或委員,參與特殊教育相關事務的推動。 (二)學校老師如何促進家長參與訂定IEP以及特殊教育相關事務的參與,有以下幾點作法: 1.利用會議討論、電話聯繫、聯絡簿的聯絡等方式積極與家長溝通,協助家長對孩子建立合適的期待,並了解家庭的需求。 2.將專業團隊給予的建議和家長說明,並教導家長如何在家庭中也能持續執行。 3.提供合適的研習資訊,鼓勵家長參與相關研習,增進教養的知能。
詳解 提供者:陳恩恩
校內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召開時,必須有一位身心障礙學生家長代表出席參與討論校內特殊教育相關措施; IEP擬定及檢討會議時必須邀請學生家長共同參與討論;
詳解 提供者:林素君
1.家長會委員 2.應參與IEP會議 3.可以申訴鑑定結果及特教服務
詳解 提供者:Kelly Lin
根據最新的特殊教育法規定,身心障礙學生家長參與的權利如下: 1.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 2.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 3.若是發現影響學生權益,可以主動告知? 而學校教師可促進家長參與的方式如下: 1.定期舉辦親師活動 2.聯絡簿上
詳解 提供者:llljjj
詳解 提供者:Mi
1.家長會常務委員 2.特推會委員 3.鑑輔會 4.IEP訂定
詳解 提供者:lalaroffy
参與IEP會議、特教推行委員會
詳解 提供者:Rosemary Li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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