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特殊教育法最新規定,家長可參與以下特殊教育相關會議: 1.各主管機關設立之特殊教育諮詢會(家長代表) 2.各主管機關設立之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家長代表) 3.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個別化教育計畫會議(學校應邀請家長) 4.高等教育階段學校之個別化支持計畫會議(學校應邀請家長) 5.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家長代表) 6.高等教育階段學校之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家長代表) 7.學校家長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二、促進家長參與 (一)聯繫邀請方面: 1.主動與家長聯絡,可多利用電話、Line、家訪 2.主動告知家長會議時間點及與會人員 3.提供多元的參與方式,以因應家長需求。 (三)教師方面 1.與家長溝通對其身障子女的教育理念 2.對家長態度尊重、親切 3.對家長意見表示尊重並給予充分時間表達 (二)使家長了解方面: 1.使用簡單畫的內容或圖像表達 2.使用簡單的詞語,避免專業術語 3.安排專人解釋會議過程 4.製作會議工作手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