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決定擦桌子的教學範圍,分析擦桌子的教學步驟
(A).關於通例課程方案的敘述,下列何者是正確的? (A)分析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及變化情形(B)由Engelmann與
Becker發展出來(C)提供學生一些試探性的主題(D)強調視覺的提示
通例課程方案(general case programming)是Engelman和Carnine (1982)所提出。
他們將學習遷移視為「通例行為學習(general case learning)」。
根據他們的定義,「當學生會某類行為中的某些工作後,則此類行為中的其他任何類似的工作,都能正確的反應,他就學會了通例行為」。近年來,這種課程設計的原則,已成功地被應用到教導智能障礙兒童技能的學習和類化上(何素華,民76)。
1.分析教學步驟並界定教學範圍(用鍋子烹調)
2.分析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及變化情形
(刺激變化:鍋子有不同形式,有無把柄;反應變化:火的大小)
3.選擇訓練及評量範例 (選擇教授的範例,如:鍋子類行為都有把柄以及無把柄)
4.安排範例順序:安排範例順序宜從刺激與反應中的共同特質先教,而後再教變化情形;變化的教學也宜從最小的變化至最大的變化。
(先教導都有把柄鍋子烹調方法的在逐漸教導無把柄)
5.教學:在教學過程中可視學生的需要加入提示系統。(適時加入口語提示、字卡提示)
6.評量並偵測類化情形:宜隨時評量和記錄學生的表現情形,以未教導過的作為評量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