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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論題資訊

試卷:111年 - 111-1 國立基隆高級商工職業學校教師甄選: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組)#107819
科目:教甄◆特殊教育專業
年份:111年
排序:0

申論題內容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校集中式特殊教育班服務群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之一: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 少須修習____ 學分以上,其中至少 60 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務、實作)科目至少 ______ 學分以上及 格。

詳解 (共 2 筆)

詳解 提供者:112台北國中正取謝謝阿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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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提供者:豆豆
(五)學年學分制畢業條件
1.學生應修習之總學分數為180-192學分,且畢業學分數須至少160學分及格。
2.部定之必修領域/科目102-130學分均須修習,並至少85%及格,始得畢業。惟學生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得免修領域/科目,應逕予扣除免修學分數後,再計算及格之比例,以免影響其取得畢業資格。
3.專業科目及實習科目至少須修習80學分以上,其中至少60學分及格,含實習(含實務、實作)科目至少45學分以上及格,惟學生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得免修科目,應逕予扣除免修學分數後,免受前開及格學分數之限制。
4.學生如有轉安置(含校內或校際)者,其科目與學分數採從寬認定,並以不降轉為原則,且須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同意後,依相關規定辦理。若學校決議該生降轉時,須報請主管機關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