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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檢◆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丙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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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年度 - 16800 輸電地下電纜裝修 丙級 工作項目 04:電纜延放作業 #20261
科目:
技檢◆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丙級 |
選擇題數:
51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技檢◆輸電地下電纜裝修-丙級
選擇題 (51)
1. 地下輸電管路試通時,試通棒兩端與鋼絲繩相接處通常加裝(A)絕緣連接器(B)扭轉連接器(C)U 型軋頭(D)拉環 以 避免鋼絲繩發生扭結。
2. 地下輸電管路試通及清洗管路時,所使用之鋼絲繩、扭轉連接器、試通棒、U 型軋頭、拉圈及破布或毛刷等之 組合順序通常為(A)鋼絲繩-扭轉連接器-拉圈穿破布或毛刷-U 型軋頭-試通棒-扭轉連接器-鋼絲繩(B)鋼絲繩-扭轉 連接器-試通棒-拉圈穿破布或毛刷-U 型軋頭-鋼絲繩(C)鋼絲繩- U 型軋頭-扭轉連接器--試通棒-扭轉連接器-拉圈 穿破布或毛刷-扭轉連接器-鋼絲繩(D)鋼絲繩-扭轉連接器-試通棒-U 型軋頭-拉圈穿破布或毛刷-鋼絲繩。
3. 管徑為 150 mmφ 之 PVC 管路通常國內採用外徑
,其標準長度為(A)300(B)400(C)500(D)600 mm 之試 通棒試通。
4. 地下輸電管路預埋時通常於管路內預留一條(A)鍍鋅鐵線(B)鋼絲繩(C)尼龍繩(D)木麻繩 供引拉試通用。
5. 地下輸電管路試通後需丈量管路長度時,其丈量方式通常為(A)直接以皮尺引入丈量(B)直接以鋼卷尺穿入丈量(C) 延放鋼絲繩後間接丈量(D)延放尼龍繩後間接丈量。
6. 地下輸電施工所需工具甚多下列何者非屬管路試通用工具:(A)試通棒(B)U 型軋頭(C)絕緣連接器(D)張力計。
7. 161KV 16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完成外徑為 116mm,其延放引拉時之容許彎曲半徑通常規定不得小於(A)1160(B)1 392(C)1740(D)2320 mm。
8. 69KV 10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完成外徑為 93mm,其延放引拉時之容許彎曲半徑通常規定不得小於(A)930(B)1160(C)1395(D)1860 mm。
9. 161KV 4000MCM 充油電纜之完成外徑為 116mm,其固定時之最小容許彎曲半徑通常規定不得小於(A)1160(B)1392(C)1740(D)2320 mm。
10. 69KV 10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完成外徑為 93mm,其固定時之最小容許彎曲半徑通常規定不得小於(A)930(B)1160(C)1860(D)2330 mm。
11. 161KV 3000MCM 充油電纜之完成外徑為 113mm,其延放引拉時之容許彎曲半徑通常規定不得小於(A)1130(B)135 6(C)1695(D)2260 mm。
12. 輸電電纜銅導體之最大容許拉力通常為(A)4(B)5(C)6(D)7 kg/mm
2
乘以導體截面積。
13. 管路式佈設電纜彎曲之外側壓力通常限制於(A)300(B)400(C)500(D)600 kg/M 以下。
14. 管路式佈設電纜彎曲之外側壓力等於電纜彎曲部分之拉線張力除以(A)電纜長度(B)電纜之彎曲半徑(C)電纜之彎 曲直徑(D)電纜延放時之最小容許彎曲半徑。
15. 特高壓電纜佈設時之容許最小彎曲半徑通常規定為電纜外徑之(A)10(B)15(C)20(D)25 倍。
16. 特高壓電纜佈設後固定時之最小彎曲半徑通常規定為電纜外徑之(A)10(B)15(C)20(D)25 倍。
17. 目前國內輸電用管路通常採用一管容納(A)一條(B)二條(C)三條(D)無限定條數 電纜。
18. 輸電電纜延放引拉速度通常規定不得大於(A)3(B)4(C)5(D)6 公尺/分鐘,須以均速引拉。
19. 輸電電纜延放若與電纜平行引拉時,其拉力約等於(A)1/5(B)1/4(C)1/3(D)1/2 張力計之讀值。
20. 充油電纜延放後接續前,其作業用壓力調節槽之處理原則(A)不需要拆掉(B)改置電纜末端之高處補油(C)放置電纜 末端低處補油(D)放置於拉線端補油。
21. 涵洞佈設之電纜延放引拉時,通常安置滾輪,其間距通常保持在(A)2(B)2.5(C)3(D)3.5 公尺以下。
22. 當電纜延放到達拉線端之引拉張力為計算值之(A)0.5(B)1(C)1.5(D)2 倍以上時,其電纜餘長應留置放線端,拉線端 人孔處預留足夠餘長即可。
23. 管路佈設之電纜延放完成後,通常拉線環之位置應超過電纜接續中心線(A)20(B)30(C)40(D)50 公分以上。
24. 若電纜延放無使用拉線環,而須採線夾引拉時,通常其拉線張力最高不能超過(A)3000(B)2000(C)1000(D)500 公斤。
25. 若電纜延放無使用拉線環,而須採線夾引拉時,通常在電纜上之夾線長度至少需(A)50(B)100(C)150(D)200 公分。
26. 電纜延放如電纜到達拉線端之拉力為計算值之(A)0.5(B)1(C)1.5(D)2 倍以上時,須對其被施 10KV 直流耐壓 1 分鐘 之絕緣測試。
27. 管路電纜延放通常使用鋼絲繩經由(A)U 型軋頭(B)拉環(C)絕緣連接器(D)扭轉連接器 繫結電纜拉線環引拉。
28. 管路電纜延放通常採用(A)鼻拉法(B)繫拉法(C)線夾拉法(D)線網拉法。
29. 充油電纜延放後須連接臨時小型壓力調節槽,通常其油閥應保持(A)關閉(B)半開(C)全開(D)開或關皆可 之狀態。
30. 電纜延放通常使用(A)壓力計(B)高阻計(C)流量計(D)張力計 監視電纜拉力。
31. 電纜延放須於拉線端裝張力計,以監視電纜拉力,通常其放置地點於滑輪之(A)前(B)後(C)上(D)下 方。
32. 電纜延放準備工作中下列事項何者應最優先完成:(A)放線端鋼絲繩繫結電纜拉線環(B)拉線端人孔內安裝滑輪及 張力計(C)拉線端後絞盤車之固定及拉線裝置(D)放線端與拉線端之通話聯絡系統。
33. 管路延放 69KV 10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最大容許拉力為(A)8000(B)7000(C)5000(D)4000 公斤。
34. 管路式延放 161KV 20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最大容許拉力為(A)16000(B)14000(C)10000(D)8000 公斤。
35. 管路延放 161KV 1600mm
2
交連 PE 電纜之最大容許拉力為(A)12800(B)11200(C)8000(D)6400 公斤。
36. 電纜延放若與電纜平行引拉時,由張力計顯示為 7000 公斤,此電纜之拉力約為(A)14000(B)3500(C)2330(D)1750 公 斤。
37. 輸電地下電纜延放前首先應備妥及瞭解資料為(A)線路概要圖(B)線路系統圖(C)人孔裝置圖(D)縱斷概要圖。
38. 輸電地下電纜延放或接續施工前不需向當地(A)社會局(B)交通管制單位(C)警察局(D)政府路政單位 報備。
39. 電纜之容許拉力與電纜之(A)彎曲半徑(B)導體截面積(C)絕緣材質種類(D)被覆厚度 有關。
40.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其延線方向應與線路概要圖中所標示之方向(A)相反(B)一致(C)無規定限制(D)不一定一致。
41.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其電纜卷筒放置位置應在(A)人孔前方口孔邊緣約 2M 處(B)人孔後方口孔邊緣約 2M 處(C)人 孔兩口孔中央(D)電纜引出進入管路最順之位置。
42.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時須依規定填寫工作紀錄卡,通常每(A)30(B)40(C)50(D)60 公尺紀錄張力一次,若有劇增時 亦須隨時紀錄。
43.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後須以高阻計量測其被覆絕緣電阻,若其值小於(A)5(B)10(C)15(D)20 MΩ-KM 時,須實施被 覆直流耐壓試驗。
44.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後為區別起見,通常於電纜兩端(A)以色筆做記號(B)塗色漆(C)包紮色帶(D)加裝相位識別帶。
45.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完成後下列事項何者須最優先處理:(A)清理工作場所,維護環境美觀(B)將空電纜卷筒及封 板載離現場(C)收拾及清點工具(D)迅速離開工地,以恢復交通順暢。
46. 輸電管路之電纜延放時通常於放線端人孔內需配置(A)4(B)3(C)2(D)1 位技術員,負責操作電纜於孔口上下及連絡 等工作。
47. 地下輸電電纜延放後須以(A)電流表(B)電壓表(C)三用電表(D)高阻計 測試金屬遮蔽層及被覆間之絕緣電阻。
48. 地下輸電電纜延放後,使用 1000V 高阻計量測其電纜之被覆絕緣電阻應為(A)10(B)50(C)100(D)1000 MΩ-KM 以上。
49. 電纜被覆絕緣電阻之測量方式為量測(A)導體與金屬遮蔽層間(B)導體與大地間(C)金屬遮蔽層與被覆間(D)絕緣體 遮蔽層與被覆間。
50. 地下輸電電纜延放後通常以直流 10KV 測試電纜被覆,其加電壓之持續時間為(A)1 分鐘(B)5 分鐘(C)15 分鐘(D)1 小 時 ,以確認電纜有否擦傷。
51. 地下輸電電纜遮蔽系統之非接地端通常裝設(A)非線性阻抗(B)線性阻抗(C)線圈接地(D)變壓器接地型之被覆保護 裝置保護電纜被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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