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北水◆行政救濟法規(含訴願法及行政訴訟法)、政府採購法及國家賠償法
題目一:
近來,大法官釋字第 691 號解釋指出「受刑人不服行政機關不予假釋之決定者,其救濟 有待立法為通盤考量決定之。在相關法律修正前,由行政法院審理」。此外,也由於行政訴訟法的修正,改變行政訴訟之面貌,請說明修正前的行政爭訟制度中,何種公法爭訟不屬於行政訴訟管道?
(一)簡述政府採購法之立法目的。
(二)簡述採購之定義。
(三)簡述採購招標之方式及其定義。
(四)機關基於效率及品質之要求,得以統包辦理招標,請簡述統包之定義。
題目三:
某日小明於路上騎車閒逛時,因馬路上人孔蓋與馬路相差近六公分顯然設置或管理不當,以致於小明摔倒送醫急救,小明出院後心有不服欲請求國家賠償,試說明若該人孔蓋分別屬於;1.國防部、2.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3.台灣電力公司,以及 4.台灣高速鐵路公司時,小明之請求有無可能?請附具理由說明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