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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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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年 - 104 公務升官等考試_薦任_廉政、警察行政、安全保防:刑法與刑事訴訟法#32051
科目: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
年份:
104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某日,甲持油壓剪破壞 A 宅的鐵窗,正擬入內行竊時,被 A 的鄰居乙瞧見,乃奮不 顧身,將甲扭送至附近派出所報案;途中,經不起甲再三的哀求,內心一軟,鬆手 將甲放走。問本案甲、乙的罪責各應如何論處?(25 分)
二、甲與 A 宿有恩怨,某日,甲唆使不務正業之友人乙殺 A 以洩恨,乙持刀等候 A 於下 班途中。暮色昏暗中,見 B 向前走來,長相酷似 A,誤以為是 A,猛力揮刀之後, 匆忙逃逸。B 躺於血泊中,幸經路人緊急報警送醫,得免於死,但右眼已失明。問甲 乙之刑責各應如何論處?(25 分)
三、甲目睹乙竊取其自行車,向前嘗試加以逮捕,但乙仍騎車逃之夭夭。次日,甲在街 上又剛好碰上前一日竊取其自行車的乙。問:前後二日,甲是否均得逕行逮捕乙? (25 分)
四、刑事訴訟法第 76 條規定:「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不經傳喚 逕行拘提……」,同法第 88 條之 1 規定:「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偵查犯罪, 有左列情形之一而情況急迫者,得逕行拘提之……」,該二規定均有所謂「逕行拘 提」。問:此二「逕行拘提」之「逕行」有何不同?(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