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船舶通訊
一、船舶與船岸間欲進行通訊,依據國際信號規則的規定,可經由那些方式達成?(20 分)
二、本船 Nonsuch 呼號 BCDA 位於 22° 13′N 123° 15′E,時間 0920UTC,一號貨艙發生 火災需要立刻的滅火船援助。20 人在船,天氣狀況下雨,風向東南風,能見度 6 海 里。請你發出此則遇險呼叫信文。(20 分)
⑴本船呼叫 Appleport VTS 告知其船位:距 Oyster Island 方位 180、距離 10 海里;工 作頻道 VHF 頻道 12;請確認。(5 分)
⑵ Appleport VTS 告知本船:警告你以危險船速前進,你太接近前面船舶,建議在航 道上減速至 6 節。(5 分)
⑶ Appleport VTS 告知本船:你正進入危險,碰撞危機,與前面船舶距離 2 海里之碰 撞危機,對向船舶會通過你左舷;建議向右改變航向。(10 分)
四、船舶抵港前應以無線電電話與港口 VTS 聯絡,並依據 IMO 標準船舶報告制度(Ship Report System; SRS)規定,依序報告該港口所要求之船舶資料。其中 SRS 之代碼 A、 B、C、D、E、F、G、H、I、J 等各應填入那些船舶資料?(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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