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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務局◆民法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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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 106-2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從業人員甄試_員級_會計:民法概要#83271
科目:
港務局◆民法概要 |
年份:
10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5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港務局◆民法概要
選擇題 (0)
申論題 (5)
1.甲十五歲,為減輕家中經濟負責,瞞著父母,到飲料店半工半讀。為取得店長信任, 拿出念大學三年級哥哥的學生證。工作後數個月,因為遲遲未拿到薪水,只好向父 母坦承。甲之父乙,遂到飲料店,表明不同意甲繼續工作,且要求給予薪資與遲延 利息,有理否?
2.甲經由乙仲介得知丙急售果園(含土地),售價一千萬元,較市價便宜約二百萬元。 乙一再遊說告知該地空氣清新,甲可蓋度假小屋,享受退休後之悠閒生活。甲被說 服心動,遂與丙訂約並移轉所有權。後甲擬興建屋舍,向市府申請許可,始發現該 土地位於行水區,無法蓋房舍,乃憤而請求乙與丙返還價金,有理否?
3.甲有一A地,於民國九十年四月一日與乙就該A地簽訂買賣契約,惟乙因故出國, 未請求甲交付該A地及辦理移轉登記,遲至民國一○六年五月一日始回國,而該地 於民國一○六年四月三十日被政府徵收,並對甲發放徵收補償金新台幣一千萬元, 試問:乙可否請求甲交付系爭新台幣一千萬元?
4.甲為趕時間超速行駛,行經十字路口與違規右轉之乙側面對撞,甲受重傷,乙僅輕 傷;經送醫救治已無大礙,甲卻因院內感染,併發敗血症死亡。甲遺有一子丙三歲 以及新婚但仍未辦理結婚登記之妻丁。該車禍經由鑑定,認甲過失為 60%,乙過失 為 40%,丙與丁遂向乙請求慰撫金,各二百萬元以及醫藥費、殯葬費、扶養費共一 千萬元,有理否。
5.甲借用乙之名義作為甲所購置A屋之登記名義人,不料,乙竟將該A屋出售予第三人丙,並完成移轉登記。試問:甲可否請求丙返還該A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