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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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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 - 107年度採購法規題庫(是非題)401-500#73828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07年 |
選擇題數:
10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100)
401 採購法第1項第13款所稱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得為在相關 專業領域著有專書或研究報告,經機關認有特殊表現或貢獻者。 (A)O(B)X
402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之優勝者,須於獲選後提供製作成品服務者,得 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依情形 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實際績效提高者之契約給付金額,以不 逾契約價金總額或契約價金上限之百分之三十為限。 (A)O(B)X
403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之優勝者,須於獲選後提供製作成品服務者,得 於招標文件規定得標廠商服務費用降低或實際績效提高時,得依情 形給付廠商獎勵性報酬,其屬服務費用降低者,為所減省之契約價 金金額之一定比率,以不逾百分之五十為限。 (A)O(B)X
404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房地產採購案,其參加應徵之廠商,應為 房地產之所有權人,不得委託其他人代理。 (A)O(B)X
405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房地產採購案,其參加應徵之廠商,應為 房地產之所有權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A)O(B)X
406 採購法第1項第6款所稱百分之五十,指追加及追減絕對值合 計金額占原主契約金額之比率。 (A)O(B)X
407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時,應以變更原契約方式為之,不得另案簽訂契約。 (A)O(B)X
408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6款規定辦理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 時,得另案簽訂契約或以變更原契約方式為之。 (A)O(B)X
409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1款所稱「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辦理結 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係指經2次流標,第3次招標始得依 該款規定辦理。 (A)O(B)X
410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1款所指「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辦理結 果,無廠商投標或無合格標」,不受2次以上流標之限制。 (A)O(B)X
411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其 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無需敘明其原因。 (A)O(B)X
412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其 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A)O(B)X
413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資訊服務,其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 選者無需敘明其原因。 (A)O(B)X
414 機關公開評選廠商承辦資訊服務,其評選結果應通知廠商,對未獲 選者並應敘明其原因。 (A)O(B)X
415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採總包價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商應記錄 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機關並得至廠商處所辦理查核。 (A)O(B)X
416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 商應記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機關並得至廠商處所辦理查核。 (A)O(B)X
417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辦理公告金額以上藝文採 購,得免收押標金,但保證金應於招標文件載明,不得免收。 (A)O(B)X
418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辦理藝文採購,得免收押標 金、保證金。但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A)O(B)X
419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 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 者。」可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只適用於財物及勞務採購不適用於 工程採購案。 (A)O(B)X
420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4款「原有採購之後續維修、零配件供 應、更換或擴充,因相容或互通性之需要,必須向原供應廠商採購 者。」可採限制性招標之規定,於工程、財物、勞務皆一體適用。 (A)O(B)X
421 機關辦理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採購,係與現 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其公開徵求程序不得免除。 (A)O(B)X
422 機關辦理毗鄰房地產或畸零地之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採購,係與現 有房地產合併,以應業務需要者,得免公開徵求。 (A)O(B)X
423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 購,因屬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由機關內部成立評審委員會即可。 (A)O(B)X
424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 購,應依採購法第9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 (A)O(B)X
425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 定,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成本加公費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 商代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A)O(B)X
426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依機關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規 定,設計成果之製作費用,以採總包價法為原則。但屬得標廠商代 收及代付之費用,得核實給付。 (A)O(B)X
427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僅有1家廠商投標 者,應予廢標。 (A)O(B)X
428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僅有1家廠商投標 者,得當場改為議價辦理。 (A)O(B)X
429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有關廠商之服 務費用,不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部分款項。 (A)O(B)X
430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有關廠商之服 務費用,得於契約規定於訂約後預付一部分,但該部分不得超過契 約總額之百分之三十。 (A)O(B)X
431 機關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其招標文件載明給予未獲選者獎勵 金,不得採行。 (A)O(B)X
432 機關以公告程序辦理設計競賽,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其招標文件得 視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載明給予設計競賽優勝者之獎勵方式與未獲 選者之獎勵名額及方式。 (A)O(B)X
433 採購法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指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 權(包括商標專用權)。 (A)O(B)X
434 採購法第1項第2款所稱專屬權利,指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產 權。但不包括商標專用權。 (A)O(B)X
435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涉及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者,機關應 於招標文件載明由機關取得所有權利。 (A)O(B)X
436 機關委託廠商承辦專業服務,其涉及智慧財產權之歸屬者,應由機 關於招標文件預為載明。 (A)O(B)X
437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4款所稱「原供應廠商」,不包括原供應 廠商之分包廠商。 (A)O(B)X
438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4款所稱「原供應廠商」,包括原分包廠 商。 (A)O(B)X
439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6款規定所稱「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 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不包括原 契約項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A)O(B)X
440 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6款規定所稱「因未能預見之情形,必須 追加契約以外之工程」,係指增加原契約外之工作項目、原契約項 目規格之變更或既有標的數量之增加。 (A)O(B)X
441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藝文採購,應依採購法第1項第14 款及「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 活動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A)O(B)X
442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藝文採購,非依採購法第1項第14 款辦理者,得準用「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 演或參與文藝活動作業辦法」之規定。 (A)O(B)X
443 廠商承辦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專案管理人員至少應有三分之一為 該廠商之專任職員。 (A)O(B)X
444 廠商承辦專案管理技術服務,其專案管理人員至少應有二分之一為 該廠商之專任職員。 (A)O(B)X
445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依法應由雇主負 擔之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 工退休金,由機關定額給付。 (A)O(B)X
446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依法應由雇主負 擔之勞工保險費、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費、全民健康保險費、勞 工退休金,由機關核實給付。 (A)O(B)X
447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非經常性給與 之獎金,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 率及給付條件,無須檢據核銷。 (A)O(B)X
448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非經常性給與 之獎金,得由機關依實際需要於招標文件明定為實際薪資之一定比 率及給付條件,檢據核銷。 (A)O(B)X
449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除招 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其投標廠商應有3家始可開標。 (A)O(B)X
450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除招 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其投標廠商僅1家即可開標。 (A)O(B)X
451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有關廠商之服 務費用,得於訂約後全部一次預付廠商,以利廠商資金週轉。 (A)O(B)X
452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 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獲得較多委員給予第1 名者為第1序位。 (A)O(B)X
453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 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 (A)O(B)X
454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係指廠商 提供服務所得之報酬,包括風險、利潤及有關之稅捐等,其金額應 為定額,且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費 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五十。 (A)O(B)X
455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係指廠商 提供服務所得之報酬,包括風險、利潤及有關之稅捐等,其金額應 為定額,且不得超過直接薪資扣除非經常性給與之獎金後與管理費 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五。 (A)O(B)X
456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稱之建造費用,指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 員會建議金額,若無前2者,以工程預算之百分之九十代之。不包 括相關法規所定規費、設計費等費用或除外費用。 (A)O(B)X
457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其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其公費之金額 應為定額,且不得逾直接薪資及管理費用合計金額之百分之二十 五。 (A)O(B)X
458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設計,應符合節省能源、減少溫室氣體 排放、保護環境、節約資源、經濟耐用等目的,並考量景觀、自然 生態、生活美學及性別、身心障礙、高齡、兒童等使用者友善環 境。 (A)O(B)X
459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 查程序辦理者,應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審查;審查委員會並應由委 員5人以上組成,其中外聘委員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A)O(B)X
460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 查程序辦理者,應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審查;審查委員會並應由委 員5人以上組成。 (A)O(B)X
461 機關辦理公共藝術之工程採購,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及 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作 業辦法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 (A)O(B)X
462 機關辦理公共藝術之工程採購,不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 及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 作業辦法規定辦理限制性招標。 (A)O(B)X
463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 查程序辦理者,得免將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A)O(B)X
464 機關辦理藝文採購,其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 查程序辦理者,應將公告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A)O(B)X
465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統包採購,準用採購法有 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A)O(B)X
466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專業服務採購,準用採購 法有關最有利標之評選規定。 (A)O(B)X
467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資訊服務廠商,其投 標廠商應有3家方可開標。 (A)O(B)X
468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資訊服務廠商,得於 招標文件載明投標廠商至少3家可開標,以增加競爭。 (A)O(B)X
469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其 投標廠商應有3家方可開標。 (A)O(B)X
470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得 於招標文件載明投標廠商至少3家可開標,以增加競爭。 (A)O(B)X
471 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所為之公告金額以上採購,為提升效率,得 採不公告之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 (A)O(B)X
472 公營事業為商業性轉售所為之公告金額以上採購,基於轉售對象、 製程或供應源之特性或實際需要,不適宜以公開招標或選擇性招標 方式辦理者,得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73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商 應記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憑證應經會計師簽證方有效。 (A)O(B)X
474 機關辦理委託資訊服務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商 應記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機關並得至廠商處所辦理查核。 (A)O(B)X
475 機關辦理採購,屬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 標的之部分,其預估金額達採購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分別辦理 採購確有重大困難之虞,必須與其他部分合併採購者,得依採購法 第1項第16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76 機關辦理採購,屬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 標的之部分,其預估金額達採購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分別辦理 採購確有重大困難之虞,必須與其他部分合併採購者,得依採購法 第1項第2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77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1項第13款辦理委託研究發展,於擇定 研究機構後,仍應就研究主題及範圍,通知該研究機構提出計畫書 供機關審查。其審查結果不符合需要者,得不予接受或限期改正。 (A)O(B)X
478 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稱之建造費用,指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審委 員會建議金額,若無前2者,以工程預算之百分之九十代之,並包 括承包商辦理工程之各項保險費。 (A)O(B)X
479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4款規定辦理藝文採購,如招標文件 規定須收押標金者,屬違法行為,應予改正。 (A)O(B)X
480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3款採限制性招標委託在專業領域 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 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 (A)O(B)X
481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與評選設計競賽優勝廠商之 議價及決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抽籤決定議 價順序。 (A)O(B)X
482 機關辦理某廠商電腦產品,以其商標專用權屬已立法保護之智慧財 產權為由,符合採購法第1項第2款之專屬權利,無其他合適 之替代標的,故得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83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公開 評選,其第1次招標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日止之等標期(未提供電 子領投標及公開閱覽),應訂定10日以上之合理期限。第2次以後公 開評選之期限,由機關視需要合理訂定之。但不得少於5日。 (A)O(B)X
484 機關辦理限制性招標,邀請2家以上廠商比價,有2家廠商投標者, 即得比價;僅有1家廠商投標者,應辦理第2次比價。 (A)O(B)X
485 機關辦理藝文工程採購,其金額在公告金額以上者,依採購法第22 條第1項第14款規定採公告審查程序辦理者,應將公告刊登於政府 採購公報。 (A)O(B)X
486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2 款規定向原住民個人或政府立案之原住民團體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87 機關辦理採購,屬專屬權利或獨家製造或供應,無其他合適之替代 標的之部分,其預估金額達採購金額之百分之五十以上,即得依採 購法第1項第2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 (A)O(B)X
488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拆除房屋構造物之工程採購,為配合扶助原 住民政策,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2款邀請2家原住民勞動合作 社比價。 (A)O(B)X
489 機關辦理研究發展案,應依「機關委託研究發展作業辦法」辦理, 不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及機關委託專業服務廠商評選及計 費辦法之規定辦理。 (A)O(B)X
490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資訊服務公開評選,招標 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得 免議價程序。 (A)O(B)X
491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辦理評選,招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 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得免議價程序。 (A)O(B)X
492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與評選優勝廠商之議價及決 標,如有2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抽籤決定議價順序。 (A)O(B)X
493 採「限制性招標」邀請廠商進行議、比價者,需事先建立合格廠商 名單。 (A)O(B)X
494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50萬元之技術服務採 購,應先報上級機關核准。 (A)O(B)X
495 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辦理規劃服務,其服務內容已包括測量、 地質調查、土壤調查與試驗、水文氣象測量及調查、材料調查及試 驗、模型試驗及其他調查、試驗或勘測等項目,其服務費用不得超 過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所規定之上限。 (A)O(B)X
496 機關辦理設計競賽採服務成本加公費法者,應於契約訂明廠商應記 錄各項費用並提出憑證,憑證並應經會計師簽證,並應於契約訂明 成本上限及逾上限時之處理。 (A)O(B)X
497 公營事業向其他公營事業採購公告金額以上房地產為法定得免辦理 公開徵求之情形之一。 (A)O(B)X
498 機關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藝文採購,不得依「機關邀請或委託文化 藝術專業人士機構團體表演或參與文藝活動作業辦法」規定辦理。 (A)O(B)X
499 機關得依採購法第1項第13款採限制性招標委託在專業領域 具領先地位之自然人或經公告審查優勝之學術或非營利機構進行科 技、技術引進、行政或學術研究發展之工程採購。 (A)O(B)X
500 機關依採購法第1項第10款規定辦理設計競賽廠商評選,招 標文件已訂明固定服務費用或費率者,依該服務費用或費率決標, 得免議價程序。 (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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