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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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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 - 政府採購法(是非題)51-100#79280
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
年份:
108年 |
選擇題數:
50 |
申論題數:
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採購專業人員◆採購法規
選擇題 (50)
51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 有任何之差別待遇。 第6條 (A)O(B)X
52機關辦理採購,應以維護公共利益及公平合理為原則,對廠商不得 為無正當理由之差別待遇。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在此限。 第6條 (A)O(B)X
53辦理採購人員得基於公共利益、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違 反採購法規定之採購決定。 第6條 (A)O(B)X
54營繕工程如採總價結算,承包廠商依契約規定之保險額度辦理投 保,其實際支付保險費用低於契約所列該項目金額,機關應覈實支 付。 第6條 (A)O(B)X
55營繕工程如採總價結算,承包廠商依契約規定投保,其實際支付保 險費用雖低於契約所列該項目金額,機關仍應依契約所列金額支付 廠商。 第6條 (A)O(B)X
56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基於公共利益、 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但機關主會計及 政風人員如有其他意見,採購人員應從其意見辦理。 第6條 (A)O(B)X
57辦理採購人員於不違反採購法規定之範圍內,得基於公共利益、採 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定,機關主會計及政風 人員應予尊重。 第6條 (A)O(B)X
58招標文件未載明單價可調整之規定,則不得未經廠商同意擅改其單 價。 第6條 (A)O(B)X
59機關採購保險公司之財產保險,屬財物採購 第7條 (A)O(B)X
60機關採購保險公司之財產保險,屬勞務採購。 第7條 (A)O(B)X
61「冷凍食品(肉品)」符合政府採購法第7條第2項所稱「生鮮農漁產 品」之性質,辦理「冷凍食品(肉品)」之採購,不適用政府採購 法。 第7條 (A)O(B)X
62機關採購冷凍農漁產品,不適用政府採購法。 第7條 (A)O(B)X
63機關採購生鮮農漁產品,不適用採購法。 第7條 (A)O(B)X
64機關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者,難以認定其歸屬 者,按其重要性歸屬之。 第7條 (A)O(B)X
65機關採購兼有工程、財物、勞務二種以上性質,難以認定其歸屬 者,按其性質所占預算金額比率最高者歸屬之。 第7條 (A)O(B)X
66機關辦理採購,應允許採購法第8條所稱廠商均得參與投標。 第8條 (A)O(B)X
67機關辦理採購,因廠商須以統一發票作為付款憑證,因此邀請之投 標廠商不得為個人。 第8條 (A)O(B)X
68機關辦理採購,其邀請之投標廠商得為個人,且得以「收據」取代 「統一發票」作為付款憑證。 第8條 (A)O(B)X
69經濟部所屬台灣電力公司核三廠辦理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其總公司。第9條 (A)O(B)X
70縣(市)議會辦理採購之上級機關為該縣(市)政府。 第9條 (A)O(B)X
71臺北市立信義國民小學辦理採購之上級機關為教育部。 第9條 (A)O(B)X
72公營事業或公立學校辦理採購之上級機關為其所隸屬之政府機關。第9條 (A)O(B)X
73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預算金額達公告金額以上者,應於決標後將得 標廠商之單價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建立之工程價格資料庫。 第11條 (A)O(B)X
74機關辦理工程、財物或勞務採購之預算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應 於決標後將得標廠商之單價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建立之價格資料 庫。 第11條 (A)O(B)X
75機關辦理工程採購之預算金額達一定金額以上者,應於決標後將得 標廠商之單價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建立之工程價格資料庫。 第11條 (A)O(B)X
76國有財產讓與,依國有財產法之規定者,得不適用機關堪用財物無 償讓與辦法。 第12條 (A)O(B)X
77機關以提供財物或權利之使用為對價,而無其他支出者,其採購金 額以該財物或權利之使用價值認定之。 第12條 (A)O(B)X
78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機關無 需補具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 第12條 (A)O(B)X
79機關辦理未達查核金額之採購,其決標金額達查核金額者,機關應 補具相關文件送上級機關備查。 第12條 (A)O(B)X
80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驗收,應於預定驗收日5日前,檢送 結算表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結算表及相關文件併 入結算驗收證明書編送時,仍應另行填送。 第12條 (A)O(B)X
81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驗收,應於預定驗收日5日前,檢送 結算表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結算表及相關文件併 入結算驗收證明書編送時,得免另行填送。 第12條 (A)O(B)X
82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 額者,其採購金額以支出及收入金額之絕對值合計認定之。 第12條 (A)O(B)X
83機關執行上級機關監辦職權時,得通案授權下級機關於辦理查核金 額以上採購之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免再報請上級機 關派員監辦。 第12條 (A)O(B)X
84機關辦理採購之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條款、底 價訂定、決標條件及驗收方法等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故監辦人 員即使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仍不得提出意見。 第12條 (A)O(B)X
85財物之驗收,其有分批交貨、因緊急需要必須立即使用或因逐一開 箱或裝配完成後方知其數量,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確有困難者, 得視個案實際情形,事先敘明理由,函請上級機關同意後自行辦 理,並於全部驗收完成後二個月內,將結算表及相關文件彙總報請 上級機關備查。 第12條 (A)O(B)X
86機關辦理採購,其屬巨額採購、查核金額以上之採購、公告金額以 上之採購或小額採購,依採購金額於開標前認定之。 第12條 (A)O(B)X
87採購法第12條第1項上級監辦人員採書面審核監辦者,毋須經其機 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第12條 (A)O(B)X
88採購法第12條規定上級機關派員監辦採購,應由上級機關之主(會) 計人員負責監辦。 第12條 (A)O(B)X
89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7日 前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 辦。 第12條 (A)O(B)X
90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決標,其決標不與開標、比價或議價 合併辦理者,應於預定決標日5日前,檢送審標結果,報請上級機 關派員監辦。 第12條 (A)O(B)X
91查核金額於工程及勞務採購為新臺幣5000萬元,財物採購為新臺幣 1000萬元。 第12條 (A)O(B)X
92機關辦理驗收,上級機關監辦人員對採購人員不符合採購法規定程 序而提出意見,辦理採購之主驗人如不接受,應納入紀錄,報機關 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決定之。 第12條 (A)O(B)X
93機關辦理採購,採單價決標且規定俟需要通知實做實算計價者,其 採購金額依預估採購所需單價金額認定之。 第12條 (A)O(B)X
94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開標、審標、議價、決標及驗收時, 應於規定期限內,檢送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上級機關 得視事實需要訂定授權條件,由機關自行辦理。 第12條 (A)O(B)X
【已刪除】95正向描述試題內容 (A)O(B)X
96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規定廠商報價金額包括機關支出及收入金 額者,其採購金額以支出所需金額認定之。 第12條 (A)O(B)X
97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之招標,應於等標期或截止收件日5日 前檢送採購預算資料、招標文件及相關文件,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 辦。 第12條 (A)O(B)X
98機關於招標文件內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 標」,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決標之作法,違反政府採購法之規 定。 第12條 (A)O(B)X
99機關於招標文件內載明「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保留決 標」,俟預算完成立法程序後決標之作法,與政府採購法並無違 誤。 第12條 (A)O(B)X
100機關辦理採購,招標文件含有選購或後續擴充項目者,其採購金額 不含預估選購或擴充項目所需金額。 (A)O(B)X
申論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