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社會福利政策與法規
一、國民小學教師因疑似有教師法所定「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之得予「解聘、停聘或不續聘」情事,經學校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當事人不服調查小組之調查報告書所為「違法行為成立與建議」 之結論,其可否單獨對之提起行政救濟?理由為何?試申論之。 (30 分)
二、聯合國大會於 1989 年 11 月 20 日,通過專為兒童而設的國際公約-「兒 童權利公約」(Convention on the Rights of the Child,簡稱 CRC),是兒童 權利發展史上最重要的里程碑,保障兒童擁有基本人權,更確立劃時代意義的人權標準: 「兒童是權利的主體,而非國家、父母的附屬品」。請說明「兒童權利公約」四大基本指導原則之意涵,並論述落實該四大原則在「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有那些對應規定及作法?(25 分)
三、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9 條,民事保護令(以下簡稱保護令)可分為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及緊急保護令三種,請依聲請人、聲請時間及方式、生效日期、有效期限、失效日期、撤銷、變更或延長、保護令核發前之救濟措施、送達相關規定等比較其不同,以及法院所核發保護令,已明確告知相對人不該做的事項與應該配合義務,但如果相對人執意違反 保護令,為保護受害者,實務上可增進的作為為何?請說明之。 (25 分)
四、有鑑於知名藝人於違法論壇購買兒少性影像,造成被害人難以抹滅之心理傷害,為杜絕此類案件,立法院於民國 113 年 7 月 12 日三讀修正「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部分條文,包含增加兒少性剝削行為樣態及罪刑。請說明「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所定義的兒少性剝削行為樣態為何?並說明 113 年增訂無故重製兒少性影像罪、支付對價持有或觀覽兒少性影像罪,提高刑度門檻,以嚴懲兒少性影像犯罪,杜絕性影像再遭散布,其修法重點。 (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