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家事事件法
>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家事調查官:家事事件法#130131
114年 - 114 司法特種考試_三等_家事調查官:家事事件法#130131
科目:
家事事件法 |
年份:
114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家事事件法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甲女因重度躁鬱症數度服藥輕生,某次甲女於家中情緒失控持刀自傷 時,其母乙女呼叫救護車送醫,甲女不願住院就醫,乙女遂請求醫院辦 理強制住院。在住院治療之後甲女情緒平復出院,出院時院方向乙女表 示,依照精神衛生法及家事事件法之新修規定,未來新法實施後,強制 住院之許可將經由法院許可始得為之。請問依照民國 112 年 5 月修正通 過之家事事件法新修規定,對於嚴重精神病人之強制住院事件,有何種 制度上之變革,程序應如何進行?(25 分)
(一)在本件家事事件是否應經調解程序?(20 分)
(二)家事調查官丙受法官之命,對本件進行調查。請問丙在本件程序中應 為何種之協力?(30 分)
三、甲男與乙女經法院裁判離婚,判決載明命甲男負擔未成年子女丙之扶養 費每月新臺幣(下同)1 萬元,惟甲男自民國(下同)113 年 12 月起六 個月未為給付,乙女因而請求對甲男為強制執行。甲男主張因 113 年 10 月起即遭解雇,已無能力給付丙之扶養費,目前僅依靠雇主提供之資遣 費 110 萬元維生,已無力支付扶養費,其資遣費為其生活所必需,應不 得為執行。請問甲男之異議是否有理由?(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