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丁公司收到台中銀行對帳單列示X4年4月30日的銀行帳餘額為$1,580,745,當日公司帳現金餘額為$1,157,595。丁公司發現有下列調節項目:
⑴4月30日存入(銀行5月1日收到)$220,140。
⑵共有三張未兌現支票:No.553,$290,000;No.557,$140,130;No.560,$150,270。
⑶丁公司簽發No.543,$122,600支票,銀行支付正確金額,但丁公司記錄支票為$126,200。
⑷丁公司存入仁愛公司簽發的支票$42,560,但仁愛公司存款不足遭銀行退票。
⑸印製公司支票費用$3,000。
⑹應收票據收現$100,000,加上利息收入$5,000,託收費$150。
請編製丁公司X4年4月30日之銀行往來調節表,並編製必要之調整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