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警察法制作業
一、自治條例得否規定「行政罰」之事項?請依相關法規說明議決機關、核定(或備查)機關、公布機關、種類限制及具體程序。(25 分)
二、「處罰法定主義」是否為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基於處罰法定主義之制裁規範,在「責罰相當原則」之前提下,是否容許 「符合法規意旨之行政規則」作為適用依據?請舉實務見解為例說明之。(25 分)
三、請舉實務案例(司法院憲法解釋或行政法院裁判)說明「從新從優原則」 是否為警察法制作業應遵循之一般法律原則?現行法制中有無明確之規範內容?實際適用時有無應注意之事項?(25 分)
四、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之規定,立法院針對「變更法定預算執行」之議案審議,應如何進行審議程序?並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例說明之。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