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理賠理論與實務
1. 「保險契約條款的解釋,如有疑義時,以作有利於被保險人的解釋為原則」此一原則,應按何者來認定? (A) 保險學理 (B) 法律推定 (C) 法律類推 (D) 疑義事實
2. 保險公司收到人壽保險要保人之書面終止契約通知時,應於多久的期限內,償付解約金? (A) 五日 (B) 七日 (C) 十五日 (D) 一個月
3. 下列對於「契約撤銷權」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傷害保險的要保人無契約撤銷權,僅有契約終止權 (B) 要保人的契約撤銷權的行使,是從要保人收到保險單的隔天開始起算 10 日 (C)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有保證續保的約定,故保險期間較長,所以也有契約撤 銷權的約定 (D) 保險事故發生在要保人寄出契約撤銷申請書到達保險公司處所的翌日之後 才發生,則保險公司不須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 傷害保險在意外傷害事故發生後,並不會有立即的結果產生。所以,必須在事故的發生與結果之間,設定一段確認的期間,以減少對死亡或失能原因的質疑。 此一確認期間,稱為: (A) 免責期間 (B) 等待期間 (C) 除斥期間 (D) 保辜期間
5. 傷害保險的失能程度須以經過 180 日治療後的結果來判定。依民法第 120 條之規定,此一期間自何時開始計算? (A) 以年定期間者,自始日之次日起算 (B) 以月定期間者,自始日起算 (C) 以星期定期間者,自始日起算 (D) 以日定期間者,自始日起算
6. 被保險人於投保前右眼已失明,投保後不幸因意外導致左眼失明,若傷害保險的保險金額為 200 萬,依現行傷害保險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中 2-1-6 一目失明者為七級失能(給付比例 40%),2-1-1 雙目均失明者為一級 失能(給付比例 100%),則本案應給付多少失能保險金? (A) 80 萬 (B) 100 萬 (C) 120 萬 (D) 200 萬
7. 要保人以自身為被保險人,投保傷害保險並附加傷害醫療保險金(日額型)保額每日 1,000 元。若日後被保險人於工作當中,不慎發生未住院之指骨龜裂性 骨折,則保險公司應給付受益人多少的傷害醫療保險金? (A) 3,500 元 (B) 1,750 元 (C) 1,000 元 (D) 0 元
8. 下列有關各險種之「除外責任」,何者錯誤? (A) 人壽保險:被保險人因犯罪處死或拒捕或越獄致死或失能 (B) 傷害保險:要保人、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C) 傷害保險:被保險人自殺未遂 (D) 住院醫療費用保險:被保險人的美容手術、外科整型及為重建其基本功能 所作之必要整型
9. 依據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的約定,當胎兒頭圍超過多少公分以上,進行剖腹產時,保險公司應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A) 27 公分 (B) 32 公分 (C) 37 公分 (D) 45 公分
10. 下列何者不屬於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單示範條款的保險給付範圍? (A) 懷孕早期破水 (B) 產後大出血 (C) 因誘姦而受孕之流產 (D) 胎兒窘迫之剖腹生產
11. 下列有關「子癇前症」與「子癇症」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兩者都屬於住院醫療費用保險的除外責任,不在保險範圍內 (B) 有子癇前症的孕婦,約有 5%會發生子癇症 (C) 「子癇前症」較「子癇症」的危險性高,必須立即終止妊娠 (D) 子癇症又稱為「前妊娠毒血症」
12. 當胎兒頭皮酸鹼度檢查 PH 值少於多少時,即會發生「胎兒窘迫」的情形? (A) 5.6 (B) 6.8 (C) 7.2 (D) 8.3
13. 要保人申請復效時,保險公司可在幾日內要求要保人提供可保性證明?在收到可保性證明後,保險公司須在幾日內做出是否同意復效之決定,逾期在法律上 即視為恢復保險效力? (A) 5 日,10 日 (B) 10 日,15 日 (C) 10 日,10 日 (D) 5 日,15 日
14. 被保險人某甲於民國 95 年 7 月 12 日向保險公司投保人壽保險,時年 64 歲。111 年 9 月某日,判斷約為某甲外出運動後應到家之時,其配偶某乙久候仍未見某 甲蹤影,經數日找尋,亦無音訊。試問,若經法院宣告某甲死亡,則其「死亡」 年度應為:(*請考慮『年度』即可) (A) 111 年 (B) 112 年 (C) 114 年 (D) 118 年
15. 下列對於「檢方相驗屍體證明書製作」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相驗屍體的工作,檢察官得命檢察事務官會同法醫師、醫師或檢驗員行之 (B) 依刑事訴訟法第 218 條規定:遇有非病死或可疑為非病死者,應由檢察官 相驗 (C) 相驗屍體證明書之死亡種類:勾選之「意外」,此為法醫學上所稱之「意外」 與保險學或保險法上之「意外」定義完全相同 (D) 由檢察機關製作的相驗屍體證明書具有公文書形式上之真實,訴訟上得用 以反證來證明其所載事實之不真實
16. 保險契約約定以被保險人的法定繼承人為身故受益人,則下列何者於保險事故發生時,將無法申請身故保險金? (A) 被保險人依法收養的養子女 (B) 被保險人已出養之親生子女 (C) 被保險人依法收養之繼子女 (D) 被保險人已出嫁之女兒
17. 下列對於住院醫療費用保險(實支實付型)因保險公司的疏忽,導致被保險人 「年齡計算錯誤」處理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真實投保年齡較保險費率表所載最高年齡為大者,契約無效,保險公司須 無息退還已繳保險費 (B)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溢繳保險費者,保險公司須無息退還溢繳部分的 保險費 (C) 因投保年齡的錯誤,而致短繳保險費者,要保人得補繳短繳的保險費或按 照所付的保險費與被保險人的真實年齡比例減少保險金額 (D) 保險事故發生後,才發現保費短繳的錯誤不可歸責於保險公司時,要保人 於補繳短繳的保險費後,保險公司再給付全額保險金
18. 下列對於「受益人與受益權」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受益人並無資格的限制,不論自然人或法人都可以為受益人 (B) 自然人即使未成年或只是嬰兒都可為受益人 (C) 受益人於請求保險金時,以生存者為限 (D) 受益權的性質屬於或有利益
19. 要保人的住所在中華民國境外,若保險契約發生訴訟時,則依保險契約所約定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此一普通審判籍,即為法律上所稱的: (A) 意定管轄 (B) 合意管轄 (C) 以被就原 (D) 以原就被
20. 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身體有輕度麻痺等症狀,雖然能力仍存,但非他人在身邊指示,無法遂行其工作者,適用於第幾級 的失能? (A) 3 (B) 7 (C) 9 (D) 11
21. 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註 1 中 1-4「眩暈及平衡機能障害」障害等級之審定:(1)為維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動仍有可能,但因高度平衡機能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者;(2)因中等度平衡機 能障害、勞動能力較一般平常人顯明低下者。各適用第幾級失能程度? (A) 第二級;第八級 (B) 第三級;第七級 (C) 第四級;第六級 (D) 第五級;第十級
22. 依據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之「失能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下列何者不是引發「咀嚼機能發生障害」的原因? (A) 牙齒損傷 (B) 顎骨障害 (C) 軟硬口蓋障害 (D) 下顎關節障害
23. 下列對於傷害保險肢體機能之「失能認定」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上肢關節機能遺存運動障害,是指喪失生理運動範圍二分之一以上 (B) 手指機能永久喪失機能,是指拇指,中手指節關節或指節間關節,喪失生 理運動範圍二分之一以上 (C) 足趾永久喪失機能者,是指中足趾關節及第一趾關節均完全強直 (D) 下肢關節機能遺存顯著運動障害,是指關節完全強直或完全麻痺之狀態
24. 下列對於「保險利益關係」的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要保人以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一處之家屬為被保險人投保 (B) 債權人以債務人為被保險人投保 (C) 公司負責人以高階經理人為被保險人投保 (D) 要保人以供養生活費或教育費之人為被保險人投保
25. 某甲、某乙、某丙為某丁身故保險金之受益人,三人的受益權比例各為 1/3。後因故某甲故意傷害被保險人致死,則保險公司應如何給付保險金? (A) 某甲、某乙、某丙各得身故保險金的 1/3 (B) 某甲無法獲得任何身故保險金,某乙、某丙各得身故保險金的 1/2 (C) 保險金列為被保險人的遺產,由法定繼承人領取 (D) 保險金不須給付給任何人,直接解交國庫
26. 依據 W.R 麥路斯基氏酒精濃度進行基準表,「走路蹣跚」時的酒精濃度已達下列何者濃度? (A) 吐氣濃度 0.15mg/l;血中濃度 0.3% (B) 吐氣濃度 0.25mg/l;血中濃度 0.5% (C) 吐氣濃度 0.50mg/l;血中濃度 1.0% (D) 吐氣濃度 1.00mg/l;血中濃度 2.0%
27. 下列何者不屬於重大疾病保險中,「腦中風後障礙(重度)」的情形? (A) 植物人狀態 (B) 一上(下)肢三大關節的肌力在 2 分(含)以下 (C) 兩肢(含)以上感覺障礙,而無法自理日常生活 (D) 喪失言語或吞嚥機能
28. 長期照顧保險中,依「臨床失智量表(Clinical Dementia Rating Scale,CDR)」 對認知功能障礙的評估,必須要達到幾分以上? (A) 2 (B) 5 (C) 9 (D) 18
29. 下列對於待證事實的「舉證責任分配」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主張常態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B) 主張內在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C) 主張消極事實者,負舉證責任 (D) 主張法律之原則規定事實存在者,負舉證
30. 下列何者不屬於被保險人「同意調查病歷聲明書」應具體載明的內容? (A) 病歷範圍 (B) 就醫次數 (C) 就醫期間(年限) (D) 如發生任何糾紛,概由立同意書人(被保險人)負責
31. 理賠人員具備下列何種基本能力的強弱,將會直接影響到保險公司整體企業形象及客戶的滿意度? (A) 想像力 (B) 觀察力 (C) 溝通力 (D) 邏輯力
32. 小病久住或輪流於各醫院住院之情形,本質上是否為就醫權利之濫用,涉及醫療行為必要性的問題,審理時通常有三個考量點,通稱為 URC 審理原則,下列 何者不屬於 URC 審理原則之一: (A) 經常的 (B) 合理的 (C) 習慣的 (D) 可計算的
33. 下列何者不屬於啟動理賠調查時的基本原則? (A) 效益性原則 (B) 重大性原則 (C) 必要性原則 (D) 適當性原則
34. 依成人常見骨折臨床癒合時間參考表,下列敘述何者是錯誤的? (A) 肱骨外科頸骨折:4~6 週 (B) 尺、橈骨幹骨折:4~6 週 (C) 踝部骨折:4~6 週 (D) 髕骨骨折:4~6 週
35. 下列對於「細菌感染之疾病」的敘述,何者正確? (A) 胃潰瘍過去常歸因於壓力,現在則懷疑是一種葡萄球菌所引起 (B) 蜂窩性組織炎,是真皮及皮下組織被綠膿桿菌感染的一種皮膚疾病 (C) 腎盂腎炎,最常因格蘭氏陰性細菌所引起,其中又以大腸桿菌最為常見 (D) 肺結核是由結核桿菌所引起,經由皮膚接觸而傳染
36. 被保險人曾就醫的門診病歷上,有關「臨床檢查結果及初步治療方式依據」的紀載,屬於病歷紀錄內容的哪一部份? (A) S(Subjective) (B) O(Objective) (C) A(Assessment) (D) P(Plan)
37. 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 24 小時死亡的交通事故,其嚴重性屬於交通事故中的哪一種類別? (A) A1 類事故 (B) A2 類事故 (C) A3 類事故 (D) A4 類事故
38. 筆跡鑑定中,與平均的固定化筆跡個性偏離之筆跡,稱為: (A) 穩定性 (B) 固定性 (C) 稀少性 (D) 識別性
39. 下列對於法醫學之「意外判斷」的敘述,何者正確? (A) 耳朵流血在法醫學上表示有顱內出血 (B) 瞳孔完全放大,在法醫學上屬特異性表徵,有其特別意義 (C) 腦部動靜脈畸形瘤破裂的死亡,有 98%是因意外跌倒所造成的 (D) 手腳四肢末端有瘀青發紺現象,在法醫學上屬特異性變化表徵,表示血中缺氧
40. 根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的規定,保險公司對保戶所提出的保險爭議案件申訴時,應在幾日內做出適當的處置並回覆保戶? (A) 15 日 (B) 30 日 (C) 45 日 (D) 60 日
41. 下列何者為傷害保險單示範條款中的「不保事項」? (A) 角力 (B) 跆拳道 (C) 馬術 (D) 高空彈跳
42. 下列何者為保險契約中約定「除外責任」的目的? (A) 排除故意行為 (B) 維護公序良俗 (C) 排除巨災危險 (D) 排除可預測之危險
43. 下列對於保險契約「通知義務」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係指保險契約成立後,遇有保險人應負保險責任的危險發生或危險增加, 需由要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負有通知保險人之義務 (B) 事故的通知,其目的在使保險人易於調查事實,搜索證據,確認理賠責任 與範圍,防止損害擴大,以保全其法律上之利益 (C) 所謂「危險增加」,係指保險契約基礎之原危險狀況改變而嚴重對保險人不 利的狀況,應具備重要性、持續性、可預見性等三個要件 (D) 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二條規定,通知的期限應不得少於五日
44. 下列何者為重大疾病保險中之「重大器官移植」項目? (A) 胰臟移植 (B) 腎臟移植 (C) 角膜移植 (D) 骨髓移植
45. 下列對於保單條款除外責任之「犯罪行為」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此處所稱「犯罪行為」,應指觸犯刑法或其他特別刑事法律而言 (B) 若被保險人之行為觸犯「行政罰鍰」,也包括在「犯罪行為」的範圍內 (C) 在司法實務上,「犯罪行為」不限於起訴經法院判決確定的犯罪,始認為有 保險「犯罪行為」除外責任之適用 (D) 被保險人之「犯罪行為」,在人壽保險、傷害保險、住院醫療費用保險之保 單條款均列為除外責任,故保險人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46. 中醫一般用於傷科的藥物有哪些? (A) 活血藥 (B) 袪風濕藥 (C) 固澀藥 (D) 理氣藥
47. 申請住院醫療理賠時,診斷書為必備文件。下列有關診斷書之描述與審理之說明,何者是正確的? (A) 一般診斷書記載事項分為三大部分:基本資料、診斷、醫囑 (B) 審理時須注意是否有蓋有醫療院所的關防 (C) 審理時可至衛生福利部相關網頁查詢醫師的執業狀態、執業登記科別與所 屬執業醫院或診所 (D) 某些醫院將一般診斷書細分為甲種診斷書與乙種(丙種)診斷書,其中乙 種診斷書的記載內容較為詳細
48. 下列對於金融消費者,有關金融評議之「公平合理原則」的敘述,何者正確? (A) 公平合理原則之運用為評議決定不同於司法判決之特色 (B) 我國係參酌大陸法系衡平法之精神,將公平合理原則明文入法 (C) 公平合理原則目的乃在避免權利受損害之人,因法律的限制致無法獲得損 失之填補而肇生無法回復的損害 (D) 將公平合理原則引為法理,可緩和金融消費者所負之舉證責任
49. 椎弓斷裂是傷害保險常見意外事故認定的爭議之一,通常外傷性椎弓斷裂常會伴有推弓的哪些情形? (A) 骨折 (B) 脫臼 (C) 退化 (D) 先天發育不良
50. 下列有關保險法第 54 條第 2 項「契約解釋」的敘述,何者是正確的? (A) 契約之解釋,不得悖離保險法的基本原則,例如:保險利益、對價平衡原則等 (B) 契約的解釋以契約之適用為前提,而不是當兩造主張不同的時候,就可以 直接採有利於被保險人之主張 (C) 保險法第 54 條第 2 項,除了在契約(意思表示)解釋可以適用外,也須符 合「事實」之認定 (D) 契約解釋要適用保險法第 54 條第 2 項規定,作出有利於被保險人之結論時,必先窮盡契約解釋之方法而後「仍有疑義時」,始得為有利於被保險人之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