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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記(概要、實務)
> 94年 - 94 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登記實務(包括土地登記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 三編土地複丈及第四編建築改良物測量、土地登記及土地測 量之申辦與作業程序)#99438
94年 - 94 專技普考_地政士:土地登記實務(包括土地登記規則、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中第 三編土地複丈及第四編建築改良物測量、土地登記及土地測 量之申辦與作業程序)#99438
科目:
土地登記(概要、實務) |
年份:
94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4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土地登記(概要、實務)
選擇題 (0)
申論題 (4)
一、何謂共同擔保?於申請抵押權設定登記時,若抵押人與債務人不同,契約書及登記 申請書應由何人簽名或蓋章?設定契約書中「擔保權利總金額」欄,登記實務上應 如何填寫?試說明之。(25 分)
二、何謂土地合併?因土地合併申請複丈者,應具備那些條件?所有權人不同或設定有 他項權利者,申請合併複丈時應檢附那些文件?試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之規定說明 並列舉之。(25 分)
三、土地權利於登記完畢後,登記機關應即發給申請人權利書狀,權利書狀之種類為何? 土地權利係共有者,權利書狀如何發給?同一所有權人於同一土地上有數個區分所 有建物時,其權利書狀又如何發給?何種情形下,經申請人於申請書記明免繕發權 利書狀者,登記機關得免發給權利書狀?試依土地登記規則規定說明之。(25 分)
四、特別建物之意義為何?請列舉何種建物為特別建物?特別建物建號編列方式與一般 建物有何不同?試依地籍測量實施規則規定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