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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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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年 - 96 地方政府特種考試_三等_都市計畫技術: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50337
科目: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
年份:
96年 |
選擇題數:
0 |
申論題數:
10
試卷資訊
所屬科目:
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選擇題 (0)
申論題 (10)
一、試依現行都市更新條例及其施行細則之規定,分別說明都市更新計畫與都市更新事 業計畫之定位、功能與內容。(25 分)
二、實施都市更新事業時,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之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如何處理? 試依現行都市更新條例規定論述之。(25 分)
之⑴送出基地種類、
⑵可移入容積地區範圍、
⑶接 受基地可移入容積上限,
以及⑷容積移轉實施對都市環境可能造成之影響。(25 分)
⑴作用何在?
⑵收費範圍(即不同開發型態所應徵收項目)?
⑶收費方式?
⑷是否 有達成降低或改善開發影響?(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