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0 有殊勳於中華民國之外國人,申請歸化時,仍須具備下列那種要件?
(A)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每年合計有183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5年以上
(B)年滿二十歲
(C)品行端正,無犯罪紀錄
(D)喪失其原有國籍證明。但能提出因非可歸責當事人事由,致無法取得該證明並經外交機關查證屬實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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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9), B(70), C(264), D(1942), E(0) #330287

詳解 (共 7 筆)

#2070634
2017/01/14 國籍法第9條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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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6970
國籍法第9條於105年12月21日修正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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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2163
3F)gavin8212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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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7245

增加E 選項、答案改為E: 以上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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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2479

如4F所述

依據 國籍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對照表

說明一配合一百零五年十二月十一日修正公布本法第九條,係於許可歸化後一定期間內再提出喪失原有國籍證明,已無申請準歸化中華民國籍證明之必要,爰刪除現行條文第一項序文有關渠等申請歸化我國籍之除外規定及同項第一款有關喪失原國籍證明文件之規定

※故此題為無答案。建議刪除本題目,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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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19329

什麼時候才要刪這題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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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304
國籍法第9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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