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1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儲存液體公 共危險物品之儲槽容量在多少公秉以上者,應實施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
(A) 500
(B) 1000
(C) 2000
(D) 5000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45), B(2622), C(413), D(118), E(0) #3255382

詳解 (共 6 筆)

#6305457

法規已刪除

12
0
#6138571
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
(共 2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6134520
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之儲槽應於申請完工檢查前,委託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專業機構完成下列檢查,並出具合格證明文件。
一、滿水或水壓檢查。
二、儲槽容量在1000公秉以上(B) 者,應實施地盤、基礎及熔接檢查。
9
0
#6187190
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第 ...
(共 207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4
1
#6439463

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第 2 條
本法第十五條之五第三項所定儲存液體公共危險物品之儲槽(以下簡稱儲槽)起造人申請使用執照前應完成之檢查(以下簡稱完工檢查),其檢查 項目及適用對象如下:
一、滿水檢查:室內及室外之非壓力儲槽。
二、水壓檢查:壓力儲槽及設置於地下之非壓力儲槽。
三、地盤及基礎、熔接檢查:容量達一千公秉以上之儲槽
前項第二款所稱壓力儲槽,指正負壓力超過五百毫米水柱壓力之儲槽。
1
0
#6336228

此法條已刪除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45419
未解鎖
液體公共危險物品儲槽檢查實施辦法  第2...
(共 293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