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17 下列針對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法的描述,何者正確?
(A)本法所稱之兒童及少年指未滿十六歲之人
(B)本法規定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C)政府應規劃實施七歲以下兒童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補助其費用
(D)縣(市)政府不得自行辦理兒童托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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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690), C(87), D(15), E(0) #158574

詳解 (共 6 筆)

#481296

(B)已修法為:

第 14 條

 [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
;其為死產者,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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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230
(C)政府應規劃實施七歲以下兒童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補助其費用->未限定幾歲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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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8638
沒有戶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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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1118
已修法
(B)本法規定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戶政及衛生主管機關備查->只需要通報「衛生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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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3979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 27 條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 條件補助其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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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3648

(B)已修法為:第14條:胎兒出生後七日內,接生人應將其出生之相關資料通報衛生主管機關備查;其為死產者,亦同。

故請將戶政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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