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0. 與企圖自殺的孩子晤談時,以下原則何者正確?
(A)輔導方向應以引發孩子對家庭的責任感及罪惡感為主,來減少自殺企圖。
(B)應向孩子保證談話內容一定保密,絕不向第三者透露,以增加孩子對治療者的信任感。
(C)鼓勵與孩子立下契約,當他在自殺行動之前一定與治療者聯繫。
(D)應避免論及自殺的主題,以免引發強烈的自殺意圖
(E)已刪除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6), B(1549), C(261), D(146), E(13) #55364

詳解 (共 6 筆)

#683289
這題答案有問題,有企圖自殺怎可承諾保密!
9
0
#544008
關於選項B,如果孩子有自殺意圖時,是否應該協尋第三方介入呢?我認為不能用"一定",應該改為在不危害孩子的狀況下秉持保密原則。

4
0
#401432

應向孩子保證談話內容一定保密,絕不向第三者透露,以增加孩子對治療者的信任感。
0
0
#5455757
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諮商專業倫理守則 8....
(共 17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0
0
#1052607

對呀~同意3F的說法


0
0
#4846801

如果承諾但是遇到一定要告訴他人的時候會出大事的,說了這孩子再也不信你,不說萬一他死了怪誰頭上,這選項很怪啊!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