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0 依「各級消防主管機關辦理消防安全檢查違法案件處理注意事項」之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燃氣熱
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一般違規」之事項?
(A)未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實施竣工檢查
(B)未提供施工紀錄或故意填寫不確實
(C)安裝完工後,未張貼施工標籤或記載不確實
(D)技術士於任職期間,未依規定每 2 年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機構辦理之訓練,並領有
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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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7), B(87), C(96), D(430), E(0) #1895414
統計: A(147), B(87), C(96), D(430), E(0) #1895414
詳解 (共 5 筆)
#5619137
一、嚴重違規:
(一)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承裝業(以下簡稱承裝業)未僱用領有合格證照者從事熱水器及配管之安裝工作。
(二)承裝業未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規定,就用戶安裝環境選擇正確熱水器及其配管型式,依規定進行安裝工作。
(三)違反或逾越承裝業營業登記事項而從事熱水器安裝工作。
二、一般違規:
(一)未依燃氣熱水器及其配管安裝標準實施竣工檢查。
(二)未提供施工登錄卡(紀錄)或故意填寫不確實。
(三)承裝業技術士安裝完工後,未張貼施工標籤或記載不確實。
(四)承裝業原登記事項異動時,未辦理變更登記,及技術士異動時,未於異動之日起十五日內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備查。
(五)承裝業之技術士未符合專任規定。
(六)技術士於任職期間,未依規定每二年參加中央主管機關或其委託之專業機構辦理之訓練,並領有證書。
三、輕微違規:
(一)承裝業原登記事項異動,未於事實發生起一個月內申請變更登記。
(二)承裝業證書遺失或破損不能辨識時,承裝業負責人未申請補發或換發。
(三)承裝業未備置業務登記簿,記載用戶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工作內容。
(四)承裝業業務登記簿未保存五年,供各級主管機關查核。
四、經處罰鍰後屆限期改善期限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或逕予停業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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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50233
熱水器及其配管之承裝業,有關檢查規定如下︰ (一)領有使用執照之場所,得依危險程度分類列管檢查;其不合規定事 項,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 (二)未申領使用執照或未依使用執照用途之違規使用場所,以其實際用 途分類列管檢查;其不合規定事項,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 (三)領有燃氣熱水器承裝業證書之場所,得列管檢查;其不合規定事項 ,依消防法相關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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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4191
這樣不是全部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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