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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年 - 9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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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9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20 |
科目:
公職◆憲法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93 身心障礙特種考試_三等_各類科:中華民國憲法#3120
年份:
93年
科目:
公職◆憲法
【已刪除】45.刑法規定婚外性行為之罪刑,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
(A)婚外性行為是性自主權
(B)以罪刑懲罰婚外性行為,違反比例原則
(C)以罪刑懲罰婚外性行為,理所當然
(D)婚外性行為是否除罪,尊重立法機關之裁量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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