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47. 依規定,有關快遞郵件之事項,下列何者錯誤?
(A)可於國內外互寄之郵件
(B)寄往國外之郵件
(C)由寄達郵政機構優先處理
(D)依寄件人要求以快遞方式收寄
(E)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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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1), B(70), C(20), D(29), E(112) #1765805

詳解 (共 4 筆)

#2669116
可國內外互寄郵件的是快捷郵件而非快遞郵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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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8445
第二十六條寄往國外之郵件,依寄件人要求以快遞方式收寄,由寄達郵政機構優先處理並交由專差儘速投遞者,為快遞郵件。
第二十七條

郵件在國內指定之地區間互寄或經外國郵政機構同意與其指定之郵局間互寄,或交由在寄達國提供遞送服務之民營公司,以最快速方法優先處理,並在約定之時間內送達收件人者,為快捷郵件。 

 
快捷郵件延誤送達,經查明為郵局之過失所致者,原寄郵局或投遞郵局應憑交寄執據或郵件封皮,退還除報值費、保價費外之資費,其基準如下: 
一、國內快捷郵件:已付資費之全部。 
二、國際快捷郵件:已付資費之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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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4659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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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4660
原本題目:47. 依規定,有關快遞郵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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