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5.關於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符合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A)應由二位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B)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C)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D)末期病人意識昏迷或無法清楚表達意願時,可由其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代替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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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 B(32), C(29), D(62), E(0) #1206921
統計: A(102), B(32), C(29), D(62), E(0) #1206921
詳解 (共 4 筆)
#5491894
參考資料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20066&FLNO=7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
二、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但未成年人簽署意願書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未成年人無法表達意願時,則應由法定代理人簽署意願書。
前項第一款之醫師,應具有相關專科醫師資格。
字義是2位醫師都具有相關專科醫師資格吧!
A 似乎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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