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者非民事訴訟判決當然違背法令之事由?
(A)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B)判決違背專屬管轄者
(C)訴訟代理人未經合法委任者
(D)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738), B(179), C(201), D(177), E(0) #343478
統計: A(738), B(179), C(201), D(177), E(0) #343478
詳解 (共 5 筆)
#697448
(A)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真心機,因為(A)是刑訴上訴三審的規定
| 第 379 條 | 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違背法令︰ 一、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審判者。 三、禁止審判公開非依法律之規定者。 四、法院所認管轄之有無係不當者。 五、法院受理訴訟或不受理訴訟係不當者。 六、除有特別規定外,被告未於審判期日到庭而逕行審判者。 七、依本法應用辯護人之案件或已經指定辯護人之案件,辯護人未經到庭 辯護而逕行審判者。 八、除有特別規定外,未經檢察官或自訴人到庭陳述而為審判者。 九、依本法應停止或更新審判而未經停止或更新者。 一○、依本法應於審判期日調查之證據而未予調查者。 一一、未與被告以最後陳述之機會者。 一二、除本法有特別規定外,已受請求之事項未予判決,或未受請求之事 項予以判決者。 一三、未經參與審理之法官參與判決者。 一四、判決不載理由或所載理由矛盾者。 |
37
0
#339816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其判決當然為違背法令:
一、判決法院之組織不合法者。
二、依法律或裁判應迴避之法官參與裁判者。
三、法院於權限之有無辨別不當或違背專屬管轄之規定者。
四、當事人於訴訟未經合法代理者。
五、違背言詞辯論公開之規定者。
六、判決不備理由或理由矛盾者。
18
2
#697554
是喔
原來是移花接木 刑訴拿來混淆民訴..
難怪看得覺得很合理呀 >_<
謝謝你的解釋!
原來是移花接木 刑訴拿來混淆民訴..
難怪看得覺得很合理呀 >_<
謝謝你的解釋!
5
1
#671033
請問 誰能告訴我選項A錯在哪?
按法院進行審判程序所應遵守之原則,包括言詞審理原則、直接審理原則、公開審理原則等..
只是因為 法條469 沒有 "一模一樣的文字敘述"嗎??
謝謝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