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關於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敘述,何者正確?
(A)屬於憲法解釋,不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
(B)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效力,只對人民有拘束力,對各機關並無拘束力
(C)行政處分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不符者,即屬違法
(D)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得對行政法院判例及判決宣告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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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 B(12), C(375), D(47), E(0) #146934

詳解 (共 2 筆)

#183570
(A)屬於憲法解釋,不得作為行政法之法源<=可以.. (B)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效力,只對人民有拘束力,對各機關並無拘束力<=可拘束全國 人民包含行政機關 (C)行政處分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不符者,即屬違法<=當然 違法  憲法>法律>命令 (D)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不得對行政法院判例及判決宣告無效<=當然可以 宣告無效 實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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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329

納請問其他選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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