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B)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其設置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C)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之教育補助分為一般教育補助及特定教育補助
(D)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教育經費使用績效,應建立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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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9), B(533), C(80), D(140), E(0) #110728
統計: A(169), B(533), C(80), D(140), E(0) #110728
詳解 (共 6 筆)
#106863
第十四條(學校校務發展基金)
| 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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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429
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
1. 行政院應設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2. 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之教育補助分為一般教育補助及特定教育補助
3. 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為提升教育經費使用績效,應建立評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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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8566
地方政府所屬學校得設置校務發展基金,其設置辦法,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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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7994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在中央為教育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在縣 (市) 為縣 (市)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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