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司法規定,重整計畫未得關係人會議有表決權各組之可決時,重整監督人應即報告法院,法院得依公正合理之原則,指示變更方針,命關係人會議在多久期限內再予審查?
(A)六個月
(B)三個月
(C)二個月
(D)一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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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3), B(142), C(24), D(142), E(0) #329110

詳解 (共 1 筆)

#465689
第 306 條I重整計畫未得關係人會議有表決權各組之可決時,重整監督人應即報告法 院,法院得依公正合理之原則,指示變更方針,命關係人會議在一個月內 再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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