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我國特殊教育法規,下列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式,何者必須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始得實施?甲、部分學科加速;乙、全部學科同時加速;丙、部分學科跳級;丁、全部學科跳級。
(A)甲、乙、丙、丁
(B)乙、丙、丁
(C)乙、丁
(D)丙、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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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44), B(26), C(40), D(554), E(0) #394822
統計: A(144), B(26), C(40), D(554), E(0) #394822
詳解 (共 3 筆)
#534909
一、學科成就測驗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二、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 三、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速。 四、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五、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級。 前項第一款至第三款方式,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實施, 並報主管機關備查;前項第四款及第五款方式,經報鑑輔會審議通過及主管機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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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7280
【Gemini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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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的是我國《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就學年齡及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辦法》中,對於資優生「縮短修業年限(縮修)」各種辦理方式的審核層級與法定程序。
這是一題非常經典的法規記憶題。解題的核心關鍵在於區分:該實施方式是否涉及學生**「學籍(年級)的實質異動」**。
依據法規,縮短修業年限的方式共有五種,其審核層級有嚴格的劃分:
1. 學校層級審核,報主管機關「備查」
這類方式學生的「年級學籍」並未改變,只是在學習內容或進度上給予彈性。因此程序較為簡化,由學校的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特推會)審議通過後,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即可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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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修課程(考過即可免修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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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部分學科加速(該科進度教快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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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全部學科同時加速(所有科目進度教快一點,但年級不變)
2. 鑑輔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
這類方式涉及了學生學籍與就學年級的跳越(跳級),事關重大(牽涉到畢業年限、升學資格等),因此必須經過最嚴格的把關。學校初審後,必須報請主管機關,交由**「鑑輔會」進行專業審議**,並由主管機關正式核定後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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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部分學科跳級(單一或部分科目直接跳到高年級修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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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全部學科跳級(整個人直接跳級,例如小三跳小五)
總結: 只要選項中出現**「跳級」**二字(丙、丁),就代表涉及學籍的異動,必須送交最高層級的「鑑輔會審議與主管機關核定」。而「加速」或「免修」則僅需學校審議並報局處「備查」。因此正確組合為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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