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律之行使範圍,法律可分為
(A)實體法與程序法
(B)固有法與繼受法
(C)國際法與國內法
(D)母法與子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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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72), B(69), C(2881), D(147), E(0) #424610
統計: A(872), B(69), C(2881), D(147), E(0) #424610
詳解 (共 5 筆)
#665928
試扼要說明憲法的法律性質。
(1) 憲法為根本法:依法律的主從關係,法律可分為根本法與一般法。
(2) 憲法為公法:依法律關係的主體,法律可分為公法與私法。
(3) 憲法為實體法:依法律規定之內容,法律可分為實體法與程序法。
(4) 憲法為普通法:依法律效力所及之範圍,法律可分為普通法與特別法。
(5) 憲法為國內法:依法律制定之主體與適用範圍,法律可分為國內法與國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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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9761
(A)實體法與程序法
→規定內容
(B)固有法與繼受法 →歷史來源
(C)國際法與國內法 →適用範圍
(D)母法與子法 →產生關係
(B)固有法與繼受法 →歷史來源
(C)國際法與國內法 →適用範圍
(D)母法與子法 →產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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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3321
就法律產生的相互關係而言,法律又可分為:
(一)母法: 凡一種法規為其他法規成立之根據者。
(二)子法: 凡一種法規係根據其他法規而產生者。
子法之規定係在補充母法規定之不足。
子法既由母法而來,一旦母法修正或失效,子法恆受影響,而須隨著修正或廢止;反之,如子法修正或廢止,則對母法並無任何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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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7997
謝最佳解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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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8887
那D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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