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臺灣民間結婚禮俗所謂「六禮」,其遵循的正常順序應為:
(A)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B)問名、納采、納吉、納徵、請期、親迎
(C)納吉、問名、請期、納采、納徵、親迎
(D)問名、請期、納采、納吉、納徵、親迎
統計: A(188), B(89), C(35), D(89), E(0) #391718
詳解 (共 4 筆)
納采
當兒女婚嫁時,由男家家長請媒人向物色好的女家提親。男家在納采時,需將大約達三十種有象徵吉祥意義的禮物送給女家;女家亦在此時向媒人打聽男家的情況。
問名
指男家詢問女家關於女家女兒的姓名、時辰八字,如女家接納男家的提親,就會把女兒的姓名和時辰八字等交給男家,放在神前或祖先前以占卜吉凶,如卜吉兆的話,就會決定娶女家的女兒。
納吉(又稱過文定)
:男家會選擇一個吉日,帶著一些禮品到女家,禮品一般都是三牲,酒禮等,並正式奉上聘書。當接收庚帖後,便會將庚帖置於神前或祖先案上請示吉凶,以肯定雙方年庚八字沒有相沖相剋。當得知雙方並沒有相沖相剋之徵象後,婚事已初步議定。
納徵(又稱過大禮)
「納」是的意思是聘財,而「徵」就是「成」的意思,亦即是說男家需要納聘禮後才可成婚的意思。過大禮時,男家會請兩位或四位女性親戚(須是全福之人)約同媒人,帶備聘金、禮金及聘禮到女方家中;完成納徵的儀式後,婚約便正式定立。這是訂婚的最隆重,也是最重要的儀式;因為這儀式過後就等如正式定立了婚約。跟「過文定」一樣,男家會選擇一個吉日,帶同聘金和各種禮品到女家;而女家亦會準備回禮禮品。
請期(又稱乞日即是「擇吉日」成婚的意思)
。男家會擇定一個成婚的良辰吉日,再準備婚期吉日書和禮品給女家,女家受禮及同意後,便可確定婚期。
親迎(或迎親)
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
納采
媒人提親
問名
合八字
納吉(過文定、小定)
問祖先
納徵(大定、完聘)
聘金~訂婚
請期(乞日)
擇婚日
親迎(或迎親)
在結婚吉日,穿著禮服的新郎會偕同媒人、親友親自往女家迎娶新娘。新郎在到女家前需到女家的祖廟行拜見禮,之後才用花轎將新娘接到男家。在男家完成拜天、地、祖先的儀式後,便送入洞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