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高級中學法的規定,學生應修畢多少學分且成績及格才能取得畢業證書?
(A)160學分
(B)126學分
(C)220學分
(D)180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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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00), B(999), C(225), D(939), E(0) #54267

詳解 (共 7 筆)

#794107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 高中部分將學分數調低,可修學分由上限198個降為180個,畢業學分由160降為150個,部定必修學分由138降為114個,校定必修增加4至12個,藝能科沒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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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3972
十二年國教課綱草案:國中小規劃由7大領域調整為9大領域,高中畢業學分由160個降為150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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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32
記 高中160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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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263
第 4 條 高級中學學生修畢應修課程或 160 學分,成績合格,應由學校發給畢業證書。
高級中學學生成績考查辦法,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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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0135
感謝鴨老師,畢業學分150個,必修學分114。記起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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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761
這題,今年99教甄有出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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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819

對阿

我就死在這題(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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